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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随着我省住建领域信用体系建设不断深入,相关信用制度不断更新完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关于全面推行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的通知》(闽建法〔2009〕112号)不再继续实施,经研究,省厅决定即日起废止该文件。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23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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