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学)会、有关单位:
为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和行政执法行为,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省厅在《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2年版)》基础上,对部分基准进行了调整,现向你们和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认真组织研究,提出具体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并于8月27日前以书面形式反馈厅法规处,电子版一并发送至电子邮箱。
联系人:安俊衡,联系电话(兼传真):0591-87805196,电子邮箱:1909796158@qq.com
附件: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调整对照表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23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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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承办:福建省建设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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