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省级建设类有关社团:
2020年度厅机关培训计划已经厅长办公会议研究,现予印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培训办班项目责任处室(单位)举办培训应当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坚持总量控制,严格控制培训数量、时间和规模,严格控制经费支出总额。
二、加强培训办班动态监管,各处室(单位)印发培训办班通知时应经人事处、综合财务处会稿,并附上课程教学计划。同时考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培训项目需要上半年实施的,可创新培训方式方法,尽量采取网络培训方式进行。
三、各培训办班项目责任处室(单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培训主题,科学设置培训内容,选好师资,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提高培训的实效性。同时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规范培训行为,严格学员管理,加强培训全过程管理。
四、各培训办班项目责任处室(单位)严格按《福建省省直机关培训管理办法》(闽财行〔2017〕18号)、《福建省省直机关培训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解答》(闽财行〔2018〕17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培训费管理办法》(闽建财〔2017〕5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修改<厅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建办财〔2018〕8号)要求,认真组织实施,严格履行培训通知审批、备案程序,确保培训办班计划保质保量完成,未经批准不得计划外办班。培训计划执行情况(包括开班数、培训人数、使用经费等及有关建议)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反馈厅人事处汇总。
附件:2020年省住建厅机关培训计划表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20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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