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建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建筑之乡”住建局: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安管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关于岗前培训考核问题。特种作业人员岗位培训与岗位考核实行考培分离制度,各地要鼓励开展岗前培训,提升人员素质,但不得将考前培训作为岗位考核的前置条件。企业要履行岗位培训的主体责任,结合自身办学条件,也可委托有条件的实训基地和社会化机构培训。
二、关于继续教育培训问题。“安管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继续教育推行社会化培训,申请人可参加用人单位组织的培训,也可参加有关机构组织的培训,各地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要求申请人必须参加特定机构组织的培训。各地原承担“安管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的机构,要发挥好继续教育培训示范作用,不断总结培训工作的经验,提高培训能力和水平,职业院校和行业组织发挥优势和特色,为“安管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提供资源的保障。要创新培训方式,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的要求,积极推广网络教育和远程培训,“安管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继续教育社会化培训结果全省互认。
三、关于岗位考核经费保障问题。“安管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岗位考核属行政许可事项,考核机构对其实施岗位考核不得收取任何费用,考核工作所需经费应列入年度部门预算,商同级财政部门予以经费保障。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20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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