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建设局、房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
为落实棚改年度目标任务,加快推进棚改项目建设,现将固化后的2019年棚改项目清单和2020年公租房和棚改项目清单予以公布,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2019年棚改项目清单
2019年棚改项目清单,我厅曾以闽建住〔2019〕1号文进行公布。在实施过程中,一些市、县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了部分棚改项目,调整后,全省2019年棚改项目129个6.4万套。现将调整后的项目清单予以固化,各地要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棚改续建项目建设,做好施工组织和项目管理,力争早日竣工交付使用。
二、关于2020年棚改项目清单
根据住建部等5部门的统一部署,各市县积极申报2020年棚改计划,编制棚改项目清单。经省直5部门联合会审,并报经省政府同意,确定2020年公租房和棚改项目92个6.47万套,现予公布。2020年公租房和棚改项目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各地要继续坚持行之有效的项目推进机制,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明确开工时间节点,抓紧项目审批,尽快完成项目立项、规划许可、土地使用、施工许可等审批手续,实现早开工。已经开工的项目,要上足施工力量,精心组织,加快项目进度。对前期工作滞后项目、进度滞后项目要分析原因,查找问题,有针对性的提出解决措施和办法,促进项目实施。力争实现2020年首季“开门红”,确保2020年9月底前全面开工。
附件:1.2019年棚户区改造固化项目清单
2.2020年公租房棚户区改造项目清单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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