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革新:
你于2019年4月19日向我厅注册中心提交申诉书,承认将自己的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挂靠在企业,存在违规“挂证”行为,2017年1月至今你处于未就业状态,从未在注册单位工作。经查询福建省二级建造师管理系统,你于2018年1月变更注册至福建国艺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19年3月27日变更注册至世纪亿洲(福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4月1日变更注册至福建聚才人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4月8日变更注册至福建筑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厅于2019年7月9日作出《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撤销行政许可告知书》(闽建告字[2019]58号),并于7月17日送达给你,你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向本厅提出书面陈述、申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本厅决定撤销对你作出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许可,自作出撤销决定之日起,你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建造师注册,所持有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失效。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福建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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