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炳强:
经查,你隐瞒了2014年至今在沈阳棋盘山集团公司工作的事实,2018年5月以天一(福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注册单位申请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2019年4月变更注册至福建鑫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同月变更注册至福建万嘉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019年6月变更注册至福建省聚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19年7月变更注册至福州市鼓楼区第一建筑工程公司,2019年9月变更注册至福建省湖盛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存在提供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取得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行为。本厅于2020年8月17日作出《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撤销行政许可告知书》(闽建告字[2020]109号),并于2020年8月26日送达给你,你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向本厅提出书面陈述、申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本厅决定撤销对你作出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许可,自作出撤销决定之日起,你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建造师注册,所持有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失效。同时,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建办市〔2018〕57号)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省住建行业行风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闽建综〔2020〕1号),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向社会公布。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福建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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