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铭越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经查,你公司(统一信用代码为91350105MA2Y78HA1L)隐瞒夏楠(身份证号码:210XXXXXXXXXXXX022)不在你公司工作的事实,于2020年6月为夏楠申报二级建造师注册业务,存在提供虚假注册材料,以欺骗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行为。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规定,我厅于2021年3月12日作出《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处理告知书》(闽建告字〔2021〕51号);2021年3月18日你公司向本厅提交了书面陈述、申辩材料。鉴于该陈述、申辩材料不足以证明你公司未违反《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本厅不予采纳。
根据《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体系企业通常行为评价标准(2016年版)》附表一第5.3.3条的规定,决定对你公司的上述违规行为予以信用扣分。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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