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乾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经查实,你公司于2021年1月29日向我厅申请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本厅根据省通信管理局审查意见,于2021年2月4日批准你公司取得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在申请该项资质时,你公司提交的通信专业技术负责人为陈联鑫。你公司在取得该项资质后,技术负责人陈联鑫于2021年3月1日又作为厦门鲁班源房屋营造有限公司通信专业技术负责人申报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导致你公司不满足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标准要求。
本厅于2021年4月15日向你公司发出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你公司在1个月内完成整改。你公司至今尚未完成整改。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第22号令)第二十八条规定,本厅决定撤回你公司已取得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请你公司在收到本通告之日起15日内持《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正本及副本到本厅行政服务中心办理证书交回手续。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公司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福建省人民政府或住房城乡建设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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