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建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被处罚人:禹建路桥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053106774631;住所地:泉州市泉港区涂岭镇松园村6组1号。
经本厅调查核实,你公司于2021年3月4日向本厅申请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岩土工程勘察)丙级资质,并于2021年3月12日取得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岩土工程勘察)丙级资质。在申请过程中,提交的下列非注册人员个人勘察业绩不属实:
朱雪芬(350521**********2X)个人勘察业绩“世纪新城3号楼岩土工程勘察、金腾小区10#楼岩土工程勘察”。
以上事实有该业绩项目所在工程勘察完成单位的核实结论等证据材料证明。
你公司上述行为构成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工程勘察企业资质。2023年4月26日,本厅作出《行政处罚告知书》(闽建告字〔2023〕10号)并送达给你公司,你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八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二十九条规定,本厅拟撤销你公司已取得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岩土工程勘察)丙级资质,给予警告,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资质的行政处罚。
你公司如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以在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福建省人民政府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接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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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承办:福建省建设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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