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现报告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0年度政府信息工作情况,在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发布。报告统计数据时限为: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如需咨询或若对本报告有疑问,请登录“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中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反映或直接与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北大路242号,邮编:350003电话:0591-87561790)。
一、概述
2010年,我厅认真贯彻实施《条例》精神,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围绕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省委八次九届全会关于“推动福建跨越发展”的决策部署,按照“一、二、三、四”(即一条规划主线;保障性住房建设和试点小城镇建设;污水垃圾处理、建筑节能、城乡生态环境建设三项节能减排任务;信访拆迁、清欠防欠、安全生产、防恐反恐四项维稳工作)的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主要任务,以服务建设发展大局为中心,以服务社会信息需求为目标,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完善制度建设,严格按照“应公必公”、“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向社会和信息公开申请人公开政府信息,促使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规范化轨道上正常运转。
(一)财政性资金公开情况。厅本级2010年度财政预算收支报告均已在我厅网站公开。
(二)规划及政府投资项目、行政审批过程公开情况。我厅强化规划龙头作用,加快规划编制,强化规划管理,指导和审查各地严格按照《规划》和重点区域规划的要求编制城乡规划,进一步规范规划公开,提高规划管理工作的公众参与度,在规划编制、修改、审批过程中力求公开,在研究制订重大建设项目规划方案时试行公开,充分征求公众的意见与建议,推进“阳光规划”。认真贯彻实施《城乡规划法》,严格实行规划审批结果公示。
对于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各类审批事项,在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提升服务意识与水平的同时,我厅都通过厅政务中心电子屏幕,我厅网站“公示栏”、“ 办理情况栏”等载体予以全过程、全面公开。
(三)重大公共政策决策过程、政策解读及执行公开情况。我厅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要求和规定,除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批准的,不危及国家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行政事务包括重大公共政策的决策与执行过程一律公开。通过我厅网站,开辟“在线访谈”、“法律法规”等栏目,对政策进行解读与宣传。
(四)公共服务类信息公开情况。我厅进一步深化网站的服务功能,开辟“网上办事”栏目,可以实时查询办理事项的进展情况。开辟“公共服务”栏目,提供执业资格考试成绩、企业信用等信息查询,服务企业,方便群众。为切实加强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行业的作风建设,进一步健全办事公开制度,更好地服务群众,根据全省办事公开工作座谈会要求,我厅对2008年印发的省城市供水、燃气办事公开目录进行了修订完善,并印发《福建省城市供水行业办事公开目录(2010版)》和《福建省城镇燃气行业办事公开目录(2010版)》。
(五)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建设情况。为了更好地提升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网站服务水平,我厅对网站再次进行全面升级改版,于2010年11月中旬完成。加大对网站建设软硬件基础设施的升级改造,为网站改版及安全提供保障。新增两台高性能服务器作为网站发布服务器和数据库服务器,采取每日增量备份和定期完全备份两种方式对网站数据和源代码进行备份处理。同时配备专业的防火墙、IPS等攻击防护设备,配置防篡改软件对网站进行防篡改保护,大大提高网站安全性。此外,配齐配强专职网站开发人员、信息维护人员、技术服务人员等,加强网站建设与维护工作。在通过厅网站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我厅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发布、宣传,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在我厅或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召开重要会议、举行重大活动时,主动邀请新闻媒体采访报道,以新闻座谈会、新闻通气会的形式,通过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布重要信息。
(六)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厅办公室多次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座谈会、省政府政务公开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印发2010年度厅网站绩效考核任务分解表,分解任务,责任到处(室)。选派一名干部参加当年省政府办公厅组织的专题培训班。同时,积极选派我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的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参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举办的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班,组织工作得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的通报表扬。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意识,为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打好基础。
今年,我厅还调整充实了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组成了由林坚飞厅长担任组长,所有副厅长担任副组长,机关各处室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机构的健全,制度的完善,为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提供更加有力的保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0年,我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99条,比2009年的467条增长135.3%。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2010年,我厅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包括:机构职能类3件,政策、规范性文件类495件,规划计划类21件,行政许可类487件,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2件,科教文体卫生类2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89件。
(三)信息公开形式
1、在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醒目位置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发布相关信息,供公众查询;
2、2010年度所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均将电子、纸质文档送省档案馆、图书馆查阅场所备查。
3、举办3场新闻通气会,主动与新闻媒体通报重要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0年,我厅共收到到群众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24件,其中17件在网络上受理,7件当面申请受理。
申请公开内容包括: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企业资质,城市规划情况,公积金管理情况,商品房交付使用管理办法,住宅小区幼儿园,地下停车场产权及使用管理规定,工程类地方标准等。
这24件申请均在法定时间内予以公开(答复)。其中同意公开6件,同意部分公开的2件,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和非本机关政府信息16件。群众均对我厅的公开(答复)表示满意。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0年,我厅全年无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此前年度,也未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0年,我厅没有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的情况。此前年度,也未出现这种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在省政府办公厅等上级部门的关心指导和厅领导的重视下,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需要进一步改进提高的地方。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率尚需进一步提高;二是从事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有待进一步充实;三是贯彻实施《条例》的宣传力度有待继续加强;四是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的具体栏目设置,有待于进一步完善。下阶段,我厅将采取以下措施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深化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要求和规定,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公开力度。
2、调整充实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加强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思想认识和工作水平,以满足不断发展的信息公开工作需要。
3、加大《条例》的宣传力度,让群众更明白依申请公开的范畴与申请途径,及时、有效、准确解决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
4、适时调整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的栏目设置,力求按群众查阅习惯排列索引顺序,提升服务群众的水平。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一一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