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厅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落实《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为契机,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推进依法行政、阳光行政的重要抓手,切实加强重点信息、重要信息的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突出依法规范,完善公开机制
全力抓好《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在原有信息公开制度的基础上,结合我厅实际情况,先后制定出台《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目录清单》等一系列制度文件,不断规范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同时加大信息公开经费投入,加强厅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建立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更新机制,完善网上检索功能,方便公众查询和获取信息。
二、突出重点难点,加大公开力度
(一)抓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坚持“谁制作、谁公开”、“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及时发布主动公开信息。公文类政府信息自公文印发之日起20日内在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发布。2014年,我厅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84条,其中政策、规范性文件类518件,行政许可类844件,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22件。所有文件均在网上公开,并将电子、纸质文档送省档案馆、图书馆查阅场所备查。
(二)抓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图,主动服务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确保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存档等各环节办理规范,不断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能力。2014年我厅共收到到群众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申请18件,其中网络受理15件,当面受理2件,信函申请1件,申请公开内容包括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企业资质、城市规划情况、施工许可等,所有申请均在我厅收到信息公开申请之日起15日内依法依规予以公开(答复)。
(三)抓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严格落实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闽政办〔2014〕49号)要求,结合职责分工,制定《省住建厅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采取有效措施重点做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2项牵头任务,其中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做到被征收者房屋基本信息公开、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及修改情况公开、补偿决定公开、安置结果公开,保障性住房做到保障性住房政策信息、房源信息、分配对象、分配程序、分配结果、退出情况“六公开”,全程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同时还积极配合或协助有关单位抓好行政审批、行政处罚、工程建设项目、食品药品安全4个方面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服务发展。
三、突出责任落实,优化服务水平
围绕提升信息公开服务能力和水平,组织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督查指导,重点检查主动公开信息到位、及时和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规范、及时问题,加强薄弱环节管理,健全公开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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