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
根据钧厅《关于做好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自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闽政办网传〔2016〕33号)要求,现报送我厅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详见附件。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1月12日
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现报告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6年度政府信息工作情况,在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发布。报告统计数据时限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如需咨询或若对本报告有疑问,请登录“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中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反映或直接与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北大路242号,邮编:350003,电话:0591-83560912)。
一、概述
2016年,我厅围绕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全省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继续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定《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程》,制定依申请公开告知书范文,并请律师把关,开通“闽建公开”文号,明确法规处参与依申请公开告知书审核把关,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先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实施方案、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形成36项厅级分解任务,各项任务有序推进。推进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管理信息公开系统建设。认真落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公开工作,持续推进依法行政、阳光行政。抓好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严格房屋征收补偿信息公开,房屋征收决定、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在房屋征收部门网站公布并在征收范围内公共区域内张贴;征收范围内房屋的调查结果、被征收房屋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被征收房屋分户补偿情况、补偿决定等在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定期督查检查并通报公开工作。二是严格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公开年度建设计划;在网站公开开工项目信息,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地址、建设总套数、开工时间等;在项目建设地点设立“项目信息公示牌”,公开项目名称、建设面积和套数、开竣工时间以及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名称和立项文书、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文号等;在竣工项目每栋楼设立“永久标识牌”,公开项目名称、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竣工套数和竣工时间,做到永久追溯;严格落实保障性住房配租配售的分配政策、分配对象、分配房源、分配流程、分配结果、退出情况“六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普查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信息网上公开情况,督促部分市县就网站维护、内容更新、栏目设置等方面进行完善提升;开展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信息公开工作督查检查并通报全省;优化厅网站结构,完善住房保障和农村危改等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入口,浏览查询更加方便。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厅继续改进文风,严格控制政府公文数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26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2016年,我厅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包括:机构职能类信息0件,规划计划类信息75件,政策、规范性文件类34件,行政许可类401件,为民办实事类信息217件,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20件,重大建设项目信息19件,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204件,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0件,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55件。
(三)信息公开形式
1.在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醒目位置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发布相关信息,供公众查询;
2.2016年度所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均将电子、纸质文档送省档案馆、图书馆查阅场所备查。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政策解读数量
2016年,我厅印发规范性文件5份,以省委或省政府名义印发重要文件5份,全部同步公开政策解读、或提交解读方案和解读文件。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2016年,我厅就房地产市场、美丽乡村建设、BIM等社会关注度高的行业,就政策出台、重要活动等事项,及时通过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信息,及时回应。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6年,我厅共收到到群众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28件,其中网络受理17件,当面受理7件,信函申请4件。申请公开内容包括: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企业资质、城市规划情况、施工许可等。其中,同意公开3件、不予公开2件、“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非本机关政府信息”22件、发出补正通知1件,均在法定时间内予以公开(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我厅全年无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此前年度,也未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我厅没有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的情况。此前年度,也未出现这种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6年,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下阶段,我厅将认真落实省政府、住建部的关于信息公开的新要求,一是完善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制度,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答复的流程和复文格式,改进信息公开工作方式方法;二是进一步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载体,及时回应社会公众关切,切实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没有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二)附表
指标名称 |
单位 |
2016年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1026 |
8795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1026 |
8795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28 |
171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7 |
54 |
2.网络申请数 |
条 |
17 |
78 |
3.信函、传真申请数 |
条 |
4 |
39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28 |
171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3 |
31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2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2 |
24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22 |
114 |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
元 |
0 |
0 |
接受行政诉讼、举报数 |
件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省政府部门
省内行业
省外行业
主办: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承办:福建省建设信息中心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