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现报告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7年度政府信息工作情况,在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发布。报告统计数据时限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如需咨询或若对本报告有疑问,请登录“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中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反映或直接与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北大路242号,邮编:350003,电话:0591-83560912)。
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
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闽委办发〔2016〕55号)要求,我厅围绕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等“五公开”,制定贯彻实施方案,明确政务公开工作内容、方式、程序,建立健全政务公开流程、平台、时限等标准,积极做到公开内容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
(一)着力完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程》,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定期研究政务公开工作,组织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意见,细化九个方面二十条全面具体举措,明确责任处室,厅公开办加强协调督促落实,建立定期跟踪通报制度。
(二)着力丰富公开载体。持续提升厅网站性能,全面升级改版,开辟“住房保障”等重点领域政务公开专栏,信息查询方便快捷。开通设立“福建城乡建设”微信公众号,每周发布一则行业信息,及时通报行业重大动态,并健全内容发布审核机制,全年共发布70余期。
(三)着力增强互动交流。联合省政府门户网站开展4期行业重点工作事项调查征集。举办6期在线访谈,就城市交通建设、美丽乡村建设等社会关注热点问题接受各界咨询,及时深入解读有关政策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涉及范围,准确将政策意图传递给市场和企业。完善线下线上群众咨询渠道,在门户网站新增群众访问栏目短信服务功能,更好地听取社会公众对我厅工作的建议、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和解决群众提出的问题,密切政府部门与公众之间的联系。
(四)着力加强新闻宣传。协调省级主流媒体“一报一台一网”,加大对住建行业工作的宣传力度,在福建日报、福建电视台开设宜居环境建设宣传专栏,在东南网开设宜居环境建设专题网页。联络协助福建电视台“新闻启示录”拍摄播出城市治堵、农村污水垃圾治理等民生补短板专题片;配合中央、省级和海外媒体以及网络媒体开展统村落保护发展国际会议宣传,全年在省级以上新闻媒体刊发200余篇相关新闻,编发手机报近百期。严格执行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最迟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的时限要求。
(五)着力强化政策解读。在门户网站新增重点信息可视化服务,通过数字化、图表图解、动漫等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对网站的重点政务信息进行再加工和再创作,进一步增强网站的吸引力、亲和力。积极履行“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的职责,厅主要负责人充分利用各种现场会,同步开展新闻发布、政策吹风等工作,主动回应重大舆论关切。
二、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内容
全年信息公开内容主要围绕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
(一)落实减证便民服务要求。全面推进厅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全流程网上办事,及时将企业审查审批意见在网站公布并通过短信平台及时反馈企业,在厅网站上新增“最多跑一趟、一趟不用跑”栏目,让企业和人员少跑马路,多跑网路,方便企业和人员办事。同时及时公开部门权责清单、行政权力运行情况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二)及时发布房地产市场信息。建立福建省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加快推动房地产交易数据省、市、县三级联网,定期发布房地产市场信息,及时开展差别化信贷、因地制宜调控等房地产政策措施宣传,正确引导舆论,稳定市场预期和信心。积极通过公开手段打击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全年检查1739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产中介机构,停业整顿103家,限期整改374家,立案查处7家,典型案例一律媒体曝光,形成高压态势。
(三)持续完善保障房网上公开工作。全面梳理各业务环节的办理数据分布和主动公开范围,确保保障房建设分配信息披露及时、全面;建立每季度通报机制,重点通报红灯预警及工作进展情况,指定专人对每周发现的问题进行电话或短信提醒。
(四)回应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切。严格落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对涉及公众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47件建议提案,公开答复全文,接受群众监督。
(五)办好群众信息公开申请。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答复形式严谨规范,答复内容针对性增强,明示救济渠道;除网络直接申请外,我厅还同时在厅办公楼一楼接待大厅放置申请表格,方便群众上门填写申请。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44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2017年,我厅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包括:机构职能类信息0件,规划计划类信息30件,政策、规范性文件类45件,行政许可类310件,为民办实事类信息183件,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16件,重大建设项目信息218件,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242件,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0件,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0件。
(三)信息公开形式
1.在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醒目位置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发布相关信息,供公众查询;
2.2017年度所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均将电子、纸质文档送省档案馆、图书馆查阅场所备查。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政策解读数量
2017年,我厅印发规范性文件1份,以省委或省政府名义印发重要文件4份,全部同步公开政策解读、或提交解读方案和解读文件。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2017年,我厅就房地产市场、美丽乡村建设、绿色建筑等社会关注度高的行业,就政策出台、重要活动等事项,及时通过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信息,及时回应。
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7年,我厅共收到到群众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37件,其中网络受理31件,当面受理4件,信函申请2件。申请公开内容包括: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企业资质、城市规划情况、施工许可等。其中,同意公开6件、不予公开3件、“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非本机关政府信息”28件,均在法定时间内予以公开(答复)。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我厅全年无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此前年度,也未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我厅没有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的情况。此前年度,也未出现这种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7年,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下阶段,我厅将认真落实省政府、住建部的关于信息公开的新要求,一是完善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制度,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答复的流程和复文格式,改进信息公开工作方式方法;二是进一步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载体,及时回应社会公众关切,切实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八、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没有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二)附表
指标名称 |
单位 |
2017年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1044 |
9839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1044 |
9839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37 |
208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4 |
58 |
2.网络申请数 |
条 |
31 |
109 |
3.信函、传真申请数 |
条 |
2 |
41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37 |
208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6 |
37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2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3 |
27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28 |
142 |
接受行政诉讼、举报数 |
件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