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编制,报告所列的数据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下载。若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通过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反映,或直接与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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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
2018年,省住建厅进一步推进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对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2018 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制定《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形成四个方面共18项具体任务,强化政策解读、积极回应关切、加强公开平台建设、扩大公众参与、加强组织领导,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服务,以公开促规范,积极做到公开内容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一)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一是厅集体研究制定的事项、政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都在法定期限内及时公开,全年主动公开文件992份,其中13份行业相关的重要政策,做到政策性文件与政策解读“三同步”,对于其中影响重大的政策性文件还召开培训班,邀请专家深入解读并现场答疑,真正让企业和群众“快知晓、会运用、多收益”。二是稳步推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今年我厅牵头承办的建议提案中,主动公开人大建议20件、政协提案31件,做到凡是经代表委员同意、且不涉及敏感内容的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基本主动公开。三是积极落实主要领导“第一解读人”职责,结合行业工作重要部署重要活动,同步解读重大政策决策。厅主要领导通过厅网站“在线访谈”就“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做政策解读,并与网友互动;分别于1月份召开的全省推进“厕所革命”福州现场会,于8月召开的全省住建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会议,通过现场会和省主流媒体,深入解读决策背景、重点任务、后续工作考虑等,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四是落实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有关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法规、建设计划和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信息,均在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厅网站“住房保障”专栏向社会公开,每月及时通报全省保障房建设分配情况。五是按照省审改办布置要求,依法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权责事项428项。全面推动实施房建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做到检查对象、检查人员、检查过程、检查结果和成果应用“五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会同省发改委开展全省招投标网上运行工作督查,摸清全省招投标网上运行公开工作情况,全省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建和市政工程项目基本实现统一规则、统一线上交易、线上监督的要求。六是印发《关于启用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行政监督平台线上投诉功能的通知》,于8月1日起启用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行政监督平台线上投诉功能,明确各地行业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受理并做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应当通过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行政监督平台向投诉人发出并向社会公开,目前全省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投标交易信息已通过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向全社会公开。七是通过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向全社会发布房地产市场领域违法违规案例、美丽乡村建设负面案例,通过省、厅举办的“在线访谈”,就“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谱写福建发展新篇章”、“取消招标代理资格认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快绿色建筑发展、助力生态文明建设”、“历史建筑保护利用”、“执业资格考试、注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渣霸专项治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加强建筑用砂管理”、“农村污水垃圾治理”、“施工招投标市场治理”、 “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等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社会重大关切热点,积极稳妥做好舆情回应和引导。
(二)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一是持续完善厅网站反馈机制,明确各类网民反馈责任单位、回应时限。根据省委省政府部署的工作重点,在厅网站首页醒目处开辟扫黑除恶举报快速通道,举报流程一目了然,方便快捷。二是持续深化厅行政服务中心“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工作,建立交通运输、水利、通信工程企业资质认定并联审批机制。涉及多部门审批的资质实现一个窗口受理、常态化办理、限时办结;重新修订和发布全省企业资质审查导则,统一全省资质审查和核定依据,并重新修订和发布企业资质和个人执业资格事项办事指南,做到“一看就懂”、“一看就知道怎么做”,所有指南在网上和厅办事大厅同步提供,取阅方便。三是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梳理公布20个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其中17个事项实行无纸化网上审批、“一趟不用跑”;3个事项实现“最多跑一趟”。厅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与省网上办事大厅无缝对接,实现“一号申请、一网通办、全程网办”和信息互通共享。开通“手机掌上住建”APP,企业、群众可随时通过手机查阅最新行业管理资讯,了解申请事项进度;从业人员还可通过APP提供材料,更加便利的办理入职、离职等手续。四是编制《厅行政服务中心标准体系》,明确审批服务事项办理、服务设施规范化、过程规范服务、文明礼貌服务、信息化建设、内部管理制度、监督考评、纠错和服务反馈、党群工作等九大标准。并围绕“行政审批事项最少、审批流程最优、审批环节最简、审批时限最短”的改革目标,实现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清单标准化、办事指南标准化、审查工作细则标准化、网上网下审批服务标准化、考核评估指标标准化等,为企业和群众提供规范、透明、高效的政务服务。
(三)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借服务器迁移之机,全面改版提升厅网站,首页醒目设置“政务公开”、“网上办事”、“公众参与”、“权力运行”、“行业服务”等板块,突出公开、突出服务、突出互动,权责清单一目了然,直面全社会监督。改版后的门户网站在查询算法、结构布局上做了科学的改进,信息搜索、办事指南更加方便快捷。同时,我厅积极推进行业信息化进程,今年安排14个信息化项目,加快推进全省住建行业全领域信息集约化建设及整合,同步梳理、界定行业信息公开范围,下一步全省住建系统将在更高的层面,用更直接易懂的方式,更加安全、更加全面的向全社会提供行业信息公开服务。二是“福建城乡建设”微信公众号逐渐成为行业信息权威发布的又一平台,就“宜居建设”、“两违治理”、“扫黑除恶”等省委省政府部署的重点工作,及时发布动态,解读政策法规,公布正反面典型,引领系统科学开展工作,积极正面引导社会舆论。三是探索开展政府公报工作,拟学习住建部、省直试点单位经验,初步划定厅公报刊登内容、赠阅范围及相应工作机制,为下一步落实省政府全面部署推进公报工作做好前期准备。
(四)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一是不断完善厅信息公开工作规程,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邀请律师对这些流程和规范进行把关,更好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审查纳入厅公文审核体系,经由主办处室、办公室(保密办、公开办)、法规处三道关,严格依法审查拟公开的政府信息,科学研判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保密范围,有力保障政府信息公开的权威性、准确性和安全性。三是于10月31日印发厅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并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发布。
(五)牵头推进住房保障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根据省纪委要求,我厅早在2016年就在全省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实现保障房配置网上公开上线运行,实现保障房受理及审核情况实时可查,接受社会监督。目前,全省累计受理保障对象申请已超过7.8万户,各地采取有效措施,规范配租配售审核流程,严格控制审核时限,加强红灯预警管理,网上配置系统总体运行平稳。鉴于住房保障的特殊性,住房城乡建设部正与相关部门沟通协商住房保障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有关制度尚未出台,我厅将积极跟踪,结合保障房配置网上公开工作全力抓好贯彻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92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2018年,我厅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包括:机构职能类信息15件,规划计划类信息190件,政策、规范性文件类46件,行政许可类218件,为民办实事类信息265件,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71件,重大建设项目信息4件,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122件,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0件,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61件。
(三)政府信息公开形式
1.在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醒目位置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发布相关信息,供公众查询;
2.所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均将电子、纸质文档送省档案馆、图书馆查阅场所备查。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政策解读数量
2018年,我厅印发规范性文件13份,以省委或省政府名义印发重要文件1份,全部同步公开政策解读、或提交解读方案和解读文件。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2018年,我厅就扫黑除恶、审批提效、绿色建筑、建筑质量安全等社会关注度高的行业,在厅官网开办在线访谈12期,通过“福建城乡建设”微信公众号发布行业重大决策部署、阶段性进展、亮点成效等社会关注信息300多条,通过“村民之友”发布美丽乡村建设相关信息50多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8年,我厅共收到到群众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39件,其中网络受理13件,当面受理3件,信函申请23件。申请公开内容包括: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企业资质、城市规划情况、施工许可等。其中,同意公开4件、部分公开5件、“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非本机关政府信息”30件,均在法定时间内予以公开(答复)。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我厅没有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的情况。此前年度,也未出现这种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8年,我厅加大公开力度,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方式方法,取得了一些进步,但在工作机制、学习培训方面有待进一步完善。下一步,将深入贯彻落实《条例》《意见》和《实施细则》要求,紧紧围绕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继续做好重点领域、重点环节政务公开工作,建立公开内容动态扩展机制,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增强信息发布、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功能,加强业务学习,完善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规范化水平。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没有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二)附表
指标名称 |
单位 |
2018年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992 |
10831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992 |
10831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39 |
247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3 |
61 |
2.网络申请数 |
条 |
13 |
122 |
3.信函、传真申请数 |
条 |
23 |
64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37 |
245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4 |
41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5 |
7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27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30 |
172 |
接受行政诉讼、举报数 |
件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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