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编制,报告所列的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zjt.fujian.gov.cn/)下载。若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通过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反映,或直接与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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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0年工作情况
(一)推动用权公开,做好政策解读。一是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我厅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牵引,以政府数字化转型为支撑,全面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对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保障性住房等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通知》(建办厅〔2019〕71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20〕26号)的工作要求,围绕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中心工作和群众关注关切,深化住房保障政策规划、房屋征收补偿评估、城市燃气和园林绿化管理、供排水与污水处理、农村危房改造条件标准与实施、城市建设管理综合执法等重要领域信息公开,2020年7月我厅印发《关于落实保障性住房等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指引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级住建部门全面推进福建省保障性住房等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二是加强制度建设,确保信息公开和公开答复依法依规。2019年,我厅根据新《条例》和省政府办公厅《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修订了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程(试行)》并开始试行,2020年10月经试行一年后正式印发。我厅研究制定的事项、政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均在法定期限内及时公开,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厅主动公开文件318份,其中7份行业相关的重要政策,我厅严格做到政策性文件与政策解读“三同步”,对于其中影响重大的政策性文件,做到广泛征集民意,并在政策发布时同步召开培训班,邀请专家深入解读、现场答疑,真正让企业和群众“快知晓、会运用、多收益”,今年,我厅面向公众共开展33次意见征集,其中包括2020年10月和11月就“老旧小区改造”和“住房和城乡建设‘十四五’规划编制”依托省政府门户网站开展网上民意征集和反馈。我厅畅通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全面对接全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数字化处理平台,截至目前,全年接受依申请公开26件,我厅均依法依规答复;三是加强政策解读,主动回应群众关切。厅网站“在线访谈”栏目针对行业工作重要部署、重要活动,定期与群众进行互动,今年我厅“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与联网工作”、“老旧小区改造实施与管理”、“房屋结构安全专项治理”、“全面推行实名制管理 切实维护建筑工人合法权益”、“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改革”等社会关心关切的访谈话题,反响积极。厅主要领导切实认真履行“第一解读人”职责,通过“在线访谈”就福建省如何推动历史文化保护利用活化传承、解决旧城改造过程中历史风貌被破坏和即将在福州举行的第44届世界遗产大会等相关内容回应群众关切。
(二)加强工作融合,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一是持续完善反馈机制。做好网民提问归类,明确反馈责任单位、回应时限,在厅网站首页醒目位置设立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违规涉企收费、住建行业行风整治、扫黑除恶等专线,制定完善的热线、投诉、咨询办理联动、协调、提醒、公开、通报和问责系列制度,群众反映问题办结后,将处理过程和结果通过电话或书面反馈,实现回访覆盖100%;二是持续深化厅行政服务中心“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工作。建立交通、水利、通信工程企业资质认定并联审批机制。涉及多部门审批的资质实现一窗受理、常态化办理、限时办结;重新修订和发布企业资质和个人执业资格事项办事指南,做到“一看就懂”,重新修订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图,做到“一目了然”,所有指南和流程在厅网站和办事大厅同步提供,取阅方便。三是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通过不断改进提升厅行政审批相关信息系统,全面提升企业办事无纸化水平,厅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无缝对接本省网上办事大厅,所有依申请的审批服务事项均进驻省网上办事大厅,并在闽政通开发“建设服务”应用,将全省住建行业企业、人员、项目和信用等数据推送省数据汇聚平台,建立可信材料库,信息互通数据共享,通过建立企业档案,归集全省住建行业企业、人员、项目数据应用于行政审批过程,强化电子证照应用,企业申请材料可通过网上提交,证书邮寄,目前厅权责清单内的所有审批和服务事项均已实施无纸化网上审批。审批信息全面公开,企业资质申请信息、结果信息及审查审批信息全流程向社会公示公开,内容包括资质申报企业的人员信息、代表工作业绩、企业自有的主要设备等。通过厅网站对企业办事情况实时对外公示,企业可以在线实时了解办事进度和审批结果,方便社会对权力运行进行监督。
(三)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我厅以市场主体感受为导向,聚焦关键环节和突出问题,建立起“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一个窗口”综合服务、“一张表单”整合材料、“一套机制”统一管理的“四个一”工程项目审批管理体系,将涉及工程项目审批的10个省直部门共57项省级审批事项全部纳入省级审批平台,市县审批所有事项全部纳入各市级平台,实现工程项目审批全流程全覆盖监管,审批时限从改革前的平均240天缩短到了50-90个工作日,在2019年住建部组织的全国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成效第三方评估中名列前茅。2020年,福建省为助企纾困,积极借鉴国际国内审批服务先进理念,采取“马上办、预约办”、“一趟不用跑”等不见面审批模式,推行“清单+告知承诺制” 和“全程网办”,各地公布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事项清单及具体要求,建设单位按照要求作出书面承诺的,审批部门直接作出审批决定,在规定时间内对申请人履行承诺情况进行检查。如对政府投资小型项目的选址意见书核发、用地预审意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等实行告知承诺制。福州、厦门、莆田、龙岩还开展“清单制+告知承诺制”审批,小型工业项目从用地审批到不动产初始登记全流程办理时限不超过15工作日。今年疫情发生以来,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努力保持生产生活平稳有序,保障工程建设项目有序复工复产,按照住建部《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网上审批服务保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工作的函》文件要求,我厅最大限度精简审批环节和手续,全面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网上办”,加强技术保障、加强信息共享,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原则,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覆盖全部审批事项,实现统一受理、并联审批、实时流转、跟踪督办,有力有效保障了我省工程建设项目复工复产。
(四)规范平台建设,保障信息公开发布权威渠道。一是优化完善厅网站,整合厅直属单位网站至厅网站,规范发布机制,统一管理,突出公开、突出服务、突出互动,权责清单一目了然,直面全社会监督。同时,我厅积极推进行业信息化进程,加快推进全省住建行业全领域信息集约化建设及整合,同步梳理、界定行业信息公开范围,用更直接易懂的方式,更加安全、更加全面的向全社会提供行业信息公开服务。二是积极运用新媒体平台,整合厅机关及事业单位现有新媒体,对外仅保留一网(厅官网)一微(厅微信公众号),将厅官方微信公众号更名为“福建住建”,确保统一管理、统一渠道、统一口径,集中力量做优做强唯一主账号。“福建住建”每个工作日至少发布3至5条推文,内容围绕住建领域的行业信息、政策法规、重大专项开展、同时也发布我省住建领域重要活动、大事件、教育学习开展、公布正反面典型,解读政策法规,民意征集反馈,引领系统科学开展工作,积极正面引导社会舆论,此外积极对接各直属事业单位在线服务职能,力求把行业新媒体平台建设成为行业信息权威发布的重要渠道。我厅上线了抖音官方号“福建住建”,邀请专业团队围绕我省住建各行业制作1分钟短视频,定期推送,目前发布传统建筑保护、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等相关短视频信息19条。截至12月31日,我厅网站发布各类信息共3284条,网上办事服务方面办结9227件(其中自然人7162件、法人件2065件)。政务新媒体公众号发布推文256期763条行业信息资讯。今年全国上下众志成城对抗疫情,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我厅及时公开发布各类防疫管理政策规定,如《关于规范处置废弃口罩的紧急通知》《关于做好当前全省返程复工高峰期物业服务区域内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城市供排水和燃气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等,迅速推广普及重要规范措施,定期总结发布疫情防控期间有序推动企业开复工经验做法,拓宽企业纾困政策措施解读发布渠道,跟踪了解企业对政策实施的意见建议,有序推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企业和项目开工复工。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厅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上级要求还有差距,不少问题亟待改进。一是信息公开在深度和广度上还有差距,除了抓好常规工作外,在推进政务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上还有不足。由于正向激励手段有限,具体工作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和积极性还没有充分发挥出来。随着政务公开的理念被广大民众所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数量日益增加,申请主体复杂化,申请内容敏感化,往往与信访、投诉举报等相互交集,工作难度增加,需要投入更多人力和精力,行政成本大大增加。二是电子邮件答复依申请公开受限,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原则上可以使用电子邮件答复,既可以节省行政成本,又可以提高行政效率,但由于目前很多政府部门已经不再提供域名为gov的邮箱申请,导致不得不使用个人邮箱,为不影响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化,权威性,以及避免法律风险,这种答复形式基本不被采用。三是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执行中的相关规定不明确。在实际操作中,民众的申请公开往往并不规范,在申请信息公开未获得理想结果时,有可能反复申请,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没有明确规定重复申请的评判标准,几次申请算是重复申请,一线工作人员无法裁定。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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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行业
省外行业
主办: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承办:福建省建设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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