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公积金中心有序推进公积金资金使用动态调节机制

日期:2016-08-26 09:16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浏览量:{{ pvCount }}

  今年以来,随着国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有利于稳定房地产市场的调控政策,福州市房地产交易量稳步上升,住房公积金使用率也随之不断升高,资金处于长期高位运行状况。

  为有效降低个贷使用率,防范福州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杜绝因过度融资而产生的其他风险,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请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部分业务的通知》(榕公积金管委〔2016〕5号),建立了住房公积金风险动态调节机制。在当前住房公积金资金十分有限的背景下,为了最大化程度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保障作用,让尽可能多的职工家庭享受到公积金贷款的低息优惠,福州公积金中心结合福州实际情况,制定了一套体系完备、行之有效的资金动态调节机制。该机制引入流动性调节系数,根据住房公积金不同的流动性状况,确定职工的可贷额度及最高贷款额度。同时,为支持中低收入家庭的购房需求,通知明确规定将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额度统一确定为20万元。

  为了有效落实政策精神,做好广大缴存职工的宣传解释工作,政策出台伊始,福州公积金中心立即将政策相关精神传达给管理部人员和12329咨询服务人员,同时牵头组织各管理部集中学习政策,针对大家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逐一解答;各管理部窗口全员加班加点,做好政策的解释引导工作,确保政策能够顺利实施。(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