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住建行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国家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

日期:2014-12-05 08:26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浏览量:{{ pvCount }}

序号 

收费项目 

文件依据 

执行期限 

收费标准 

城市污水处理费(限于事业单位) 

财综字〔1997111,国发〔200036,计价格〔19991192,计价格〔2002515号, 

2000117日起 

由事业单位提供的污水处理服务,按照市、县政府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城市道路占用挖掘费 

建城〔1993410, 闽价〔1994〕房字199号,财预〔2003470号、闽价房〔2008343 

199491日起 

详见文件,附表中的收费标准为最高限额,各设区市价格、财政主管部门可根据当地城市道路占用和管理的实际情况,在此限额内制定本地(市)的具体收费标准,并报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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