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0001]FJSCH[GK]20230012023年九市一区城市建设高质量发展动态分析研究结果公告(合同包1)

日期:2023-05-16 17:57 来源:福建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浏览量:{{ pvCount }}

  一、项目编号:[350001]FJSCH[GK]2023001

  二、项目名称:2023年九市一区城市建设高质量发展动态分析研究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福建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亭洲路6号 2,97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1):

服务类(福建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研究报告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2,970,000.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朱祥龙
评审专家: 陈章捷  吴志奡  赖晓铭  刘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9.2.1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代理机构按照中标金额,以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具体根据以下标准收取:中标金额在100万元以内的按1.5%计算,100-500万元按0.8%计算。中标人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19.2.2服务费账号:开户名称:福建省诚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 号: 9350 0601 0038 5985 31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黎明支行。19.2.3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的第二款规定:“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中标人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中标人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中标人;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9.2.4质疑与投诉19.2.4.1质疑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条规定:“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一) 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三)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19.2.4.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19.2.4.3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现场方式; (2)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福建省诚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办公室; (3)接收质疑函的联系电话:19959389073; (4)接收质疑函的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东路20号晋湖大厦二层201室。19.2.5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八条规定,“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条规定,“投标人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1:30760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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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地址:福州市北大路242号 

  联系方式:13600815353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省诚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东路20号晋湖大厦二层201室 

  联系方式:199593890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邵珍 

  电话:19959389073 

  福建省诚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0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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