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度专项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

闽建办财[2018]2号
日期:2018-02-26 10:51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文号: 闽建办财〔2018〕2号 浏览量:{{ pvCount }}

有关设区市、县(市、区)住建局、规划局、执法局(城管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专项支出和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闽财绩函〔2018〕1号)要求,我厅拟委托第三方机构,对2017年度下达市县(区)的城乡规划建设、城乡规划提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美丽乡村建设、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农村危房改造省级补助资金、供水管网改造、家园清洁行动、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等9类专项资金共190259万元进行绩效评价,并对其中36个市县(区)共26263.663万元的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核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此次绩效自评工作较往年提前1个月,时间紧任务重,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称“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本地区、本单位绩效自评工作。

  二、认真组织实施

  本次设区市及县(市、区)的自评工作由省厅直接布置,请设区市主管部门做好本级自评工作,并督促县(市、区)主管部门抓紧开展自评。自评材料由县(市、区)主管部门报设区市主管部门,再由设区市主管部门签注意见、负责人签章并加盖公章后上报省厅。

  (一)评价项目

  从2017年省财政厅会同我厅下达的城乡规划建设、城乡规划提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美丽乡村建设、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农村危房改造省级补助资金、供水管网改造、家园清洁行动、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共190259万元中,抽取36个市县(区)上述9类资金共26263.663万元由市县进行自评。 

  (二)自评表统一按以下格式填报

  1.项目名称:城乡规划建设补助资金、城乡规划提升工程补助资金,重点改善提升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省级补助资金、城市公共停车设施建设省级补助资金、“三边三节点”整治省级补助资金、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省级补助资金、两违”综合治理省级补助资金、宜居环境建设省级补助资金,美丽乡村建设省级补助资金、美丽乡村示范村省级奖励资金、村庄三格化粪池新建改造补助资金、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常态机制建立补助资金、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省级补助资金、农村危房改造省级补助资金、供水管网改造省级补助资金、农村阳光垃圾堆肥房处理试点省级补助资金、生活垃圾转运系统建设省级补助资金、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等18个项目(见附件1)。

  (1)不同项目应按对应的自评表格式分别填报(见附件2-1~2-14),其中:美丽乡村建设省级补助资金、美丽乡村示范村省级奖励资金均填列“2-4美丽乡村建设绩效自评表”,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省级补助资金、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省级补助资金均填列“2-5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绩效自评表”,农村危房改造省级补助资金、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均填列“2-11 农村危房改造绩效自评表”,城乡规划建设补助资金、城乡规划提升工程补助资金均填列“2-14城乡规划建设、城乡规划提升工程专项资金绩效自评表”。

  (2)相关专项资金下达乡镇情况较复杂,统一以县市主管部门为单位、按下达县市资金总量报送(不以乡镇村为单位)。

  2.项目承担单位:县(市、区)主管部门(相关设区市本级)。

  3.项目主管部门:设区市主管部门。

  (三)项目核查

  自评结束后,省厅将于3月中旬起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上述项目的绩效自评情况开展核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评价结果应用

  本次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将报送省财政厅,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将通报市县(区)有关主管部门并在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上公布,市县(区)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及第三方机构核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将作为相关财政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三、有关要求

  (一)为便于工作联系,请设区市、县(市、区)主管部门在3月5日前将本单位《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联系单》(附件5)传真省厅综合财务处0591-87615484。

  (二)请设区市主管部门于3月15日前将县(市、区)主管部门上报的绩效自评材料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综合财务处各一式二份,同时将电子文档传至:fjzjtjcc@163.com。报送的材料应包括:

  1.设区市主管部门报送评价材料的正式函件(带有公文号),并说明组织开展工作情况;

  2.县(市、区)主管部门绩效自评表和评价报告,县(市)主管部门自评表应由设区市主管部门签注意见、负责人签章并加盖公章(见附件2、4,电子格式可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下载);

  3.项目立项可行性报告及立项批文、项目资金拨付批文、项目实施(资金)管理办法及绩效自评评分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

  省厅综合财务处联系人:高小华

  电话:0591-87674821,13489022257

  附件:1.2017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自评项目单位情况表

     2.14个项目的省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常规版):

     2-1 2017年度“两违”综合治理绩效自评表

     2-2 2017年度城市公共停车设施建设绩效自评表

     2-3 2017年度农村阳光垃圾堆肥房处理绩效自评表

     2-4 2017年度美丽乡村建设绩效自评表

     2-5 2017年度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绩效自评表

     2-6 2017年度重点改善提升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绩效自评表

     2-7 2017年度村庄三格化粪池新建改造绩效自评表

     2-8 2017年度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常态机制建立绩效自评表

     2-9 2017年度“三边三节点”整治绩效自评表

     2-10 2017年度宜居环境建设建设绩效自评表

     2-11 2017年度农村危房改造绩效自评表

     2-12 2017年度生活垃圾转运系统建设绩效自评表

     2-13 2017年度供水管网改造绩效自评表

     2-14 2017年度城乡规划建设绩效自评表

     3.清单管理专项绩效自评表说明

     4.省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参考提纲)

     5.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联系单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8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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