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常态机制补助资金的通知

日期:2019-12-20 09:26 来源:福建省财政厅 文号: 闽财建指〔2019〕177号 浏览量:{{ pvCount }}

各设区市财政局,住建局(城管委、城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 金局、交建局:

  根据《福建省农村污水垃圾整治行动实施方案(2016-2020 年)》(闽政办〔2016〕122 号)、《福建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 行动实施方案》(闽委办发〔2018〕12 号)要求,经研究,现提 前下达 2020年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常态机制补助资金 万元(详见附件),款列“2120501-城乡社区环境卫生”科目。待2020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农村生活垃圾常态治理补助人口数依据《福建统计年鉴-2019》2018年末常住人口数中的乡村人口数为基数。

  二、市县政府要加大本级投入,按照“5 个有”标准(有完备的设施设备,有成熟的治理技术,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有完善的监管制度,有长效的资金保障)大力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常态机制建立。住建和财政部门要密切配合,及时分解下达和拨付补助资金,防止资金滞留在市县本级。

  三、各级应及时分解下达补助资金,加强对资金使用管理的监督,建立资金补助台账备查,确保资金安全、规范和有效使用。请各地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2020年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常态机制补助资金安排情况表

        2.2020 年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常态机制补助资金上浮情况表

        3.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 12月 4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