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市、县(区)财政局、住建局,漳州市自然资源局: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2020年为民办实事工作的通知》和《福建省城乡人居环境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经研究,现将2020年重点改善提升历史街区补助资金下达给你们(具体补助对象及金额见附件),款列“2120201-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科目。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各地要加大本级投入,财政、住建等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及时拨付资金,防止资金滞留。
二、各地要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专款专用,加大绩效目标监控力度,确保按时完成建设任务。
附件:1.2020 年重点改善提升历史街区补助资金安排情况
表2.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 4月 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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