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20年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省级考核奖励资金的通知

日期:2020-12-04 10:07 来源:福建省财政厅 文号: 闽财建指〔2020〕151号 浏览量:{{ pvCount }}

有关市、县(区)财政局、城管局(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2020年为民办实事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下达2020年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省级考核奖励资金(具体补助对象及金额见附件1),款列“2120501-城乡社区环境卫生”科目。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各地要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专款用于示范片区的创建,不得挪作他用。城管、财政等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及时拨付,防止资金滞留,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目标要求。

  二、严格按照附件2要求,在收到资金文件30日内,按规定填报绩效目标申报表,报送至设区市住建部门,由设区市住建部门汇总报送至省住建厅备案,并加大绩效目标监控力度,确保按时完成建设任务。

  附件:1.2020年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省级考核奖励资金安排表

        2.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 11月 26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