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落实2017年厅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的通知

闽建办综[2017]3号
日期:2017-05-26 14:46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文号: 闽建办综[2017]3号 浏览量:{{ pvCount }}

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闽政办〔2017〕45号)和《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闽政办便函〔2017〕4号)精神,现就做好我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入解读政策背景、依据、目标任务、涉及范围。出台重要文件、推行重大措施,通过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等方式,及时准确将政策意图传递给市场和企业,以政策解读的“透”赢得市场的“稳”;加强舆情收集研判,针对涉及行业发展的误导和不实信息,客观及时、有说服力地发声,澄清事实,解疑释惑。(责任处室:各业务处室、办公室、信息中心)

  二、及时公开政策性文件的废止、失效等情况。定期通过主动推送信息等方式告知政策性文件的废止、失效情况,及时在政府网站已发布的原文件上作出明确标明。(责任处室:各业务处室、办公室、信息中心)

  三、加快建立统一规范、准确及时的房地产市场信息定期发布机制。做好对差别化信贷、因地制宜调控等房地产政策的解读工作,正确引导舆论,稳定市场预期和信心。(责任处室:房管处)

  四、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信息公开。严格规范房地产开发和中介市场秩序,防止虚假宣传、恶意炒作等加剧市场波动。(责任处室:房管处)

  五、做好棚户区改造及相关任务完成情况信息公开。深化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公开工作,进一步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相关任务完成情况等方面的公开。(责任处室:保障处牵头、村镇处配合)

  六、“五公开”纳入办文办会程序。(责任处室:各处室、单位,办公室牵头)

  七、加快制定主动公开基本目录,2017年底前完成政务公开目录体系编制。建立公开内容动态扩展机制。(责任处室:各处室、单位,办公室牵头)

  八、做好电视电话会议公开工作。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电视电话会议,除涉及国家秘密外,积极通过网络、新媒体直播等方式向社会公开。(责任处室:相关处室、单位,办公室)

  九、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对涉及公众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原则上都公开答复全文,及时回应关切,接受群众监督。(责任处室:相关处室、单位,办公室牵头)

  十、切实做好政策解读回应工作。厅主要负责人履行好“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的职责,充分利用新闻发布会、政策吹风会等方式,主动回应重大舆论关切,释放信号,引导预期。(责任处室:相关处室、单位,办公室牵头)

  十一、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要求。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落实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的“三同步”工作要求。(责任处室:相关处室、单位)

  十二、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严格执行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最迟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的时限要求,落实通报批评和约谈制度,做到回应不超时、内容不敷衍。(责任处室:相关处室、单位,办公室牵头)

  十三、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切实履行网站监管责任,强化网站信息内容保障,做好检查抽查并及时公开相关情况。(责任处室:信息中心)

  十四、用好管好政务新媒体。明确开办主体责任,健全内容发布审核机制,强化互动和服务功能,切实解决更新慢、“雷人雷语”、无序发声、敷衍了事等问题。(责任处室:宜居办)

  十五、加强和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并明示救济渠道,答复形式要严谨规范。在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发现的依法行政方面问题,及时向相关单位提出工作建议。对公众申请较为集中的政府信息,可以转为主动公开的,及时主动公开。(责任处室:相关处室、单位,办公室牵头)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7年5月24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