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申报2018年住建系统党建带住建示范点的通知

闽建办文明函[2018]6号
日期:2018-05-07 16:11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文号: 闽建办文明函[2018]6号 浏览量:{{ pvCount }}

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1263”机关党建工作机制,提升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推进全省住建系统党建带住建“三级联动”,以典型带动,促进党建带住建新发展,提升行业党建工作水平,现将2018年住建系统党建带住建示范点推荐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围绕推进住建行业重点工作,通过创建,总结推广一批行业基层党支部在 “抓党建、转作风、强服务、促发展” 等方面的经验做法,供全省住建系统学习推广。

  二、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的党组织必须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和本部门本单位的职能职责,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建成一流队伍、一流作风、一流业绩,做到党的工作走前头、党员干部走前头、各项工作走前头,在实现省委提出的“再上新台阶,建设新福建”奋斗目标中作出突出贡献。

  一是党组织建设好。党组织班子注重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全面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党绝对忠诚可靠。坚持发扬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优良作风,严格执行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贯彻民主集中制好。认真履行主体责任,自觉落实“一岗双责”制度,所属人员违规违纪问题零发生,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组织力强。

  二是工作作风好。领导班子成员和广大党员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牢固树立党员意识、先锋意识、公仆意识,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坚持“四下基层”和“一线工作法”,始终以群众的呼声为第一信号,以群众满意为第一标准,注重研究解决群众反映的强烈问题,党群干群关系密切,和谐融洽。

  三是履行职责好。工作认真负责,工作方法科学,工作业绩优良,坚持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一起抓,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完成上级赋予的各项任务的能力强。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平安单位建设扎实推进,无责任安全事故发生,单位建设保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良好态势。

  四是制度落实好。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重视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党组织负总责、书记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积极探索和努力形成具有本单位特色的“抓党建、带队伍、促发展”的责任机制,配齐选强党务干部,党建经费切实保障,党的生活严肃活泼,党组织的先进性、党员的纯洁性充分发挥。

  三、申报类型

  2018年围绕“三深化、三提升”即深化住房制度改革,深化城乡民生基础设施补短板,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规划设计和历史文化保护水平,提升建筑业发展质量,提升城市执法管理效率的中心工作,推进党建工作项目化、清单化,在市政基础设施等政府投资项目、美丽乡村建设、规划设计帮扶、房地产调控、民生保障、文明执法、质量安全、法律保障援助、社会组织党建等9个领域开展党建带住建党员先锋岗创建活动;创建采取省厅相关处室支部与基层支部联动的方式,结合业务工作推进;年底进行总结,召开现场会向全省推广“支部建在项目上”的特色做法和典型经验。

  四、申报要求

  一是思想要高度重视。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开展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通过创建活动促进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强化党组(党委)抓党建主体责任、提振党员干部精气神、促进机制体制创新为重点的党建工作有力落实。

  二是推选要严格标准。各级党组织要坚持“四好”条件,严把标准要求,实地考查考核,广泛征求干部群众意见建议,公平公正评选推荐,切实把党建带住建“三级联动”单位的争创情况摸清楚、掌握住、推上来。

  三是上报要按时保质。各地基层党组织要认真组织推选工作,从每种类型中组织1-2个基层组织进行创建,并做好创建过程的指导。各单位请于2018年5月20日前将示范点名单报省住建厅机关党委。联系人:余勇,电话:0591-87615125、13696865088,传真电话:0591-87616286,邮箱:fjzjtdj@163.com。

  附件:福建省住建系统党建带住建示范点申报表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8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