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8年福州、三明、南平、宁德、平潭住建系统行政执法资格专业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闽建办法〔2018〕3号
日期:2018-08-10 17:01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文号: 闽建办法〔2018〕3号 浏览量:{{ pvCount }}

福州市、三明市、南平市、宁德市、平潭综合实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为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福建省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组织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4〕143号)要求,省厅分别于2018年6月22日、6月29日组织了住建系统行政执法资格专业考试,现将专业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2018年福州市、三明市、南平市、宁德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住建系统行政执法资格专业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8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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