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闽建办住函〔2018〕23号
日期:2018-10-25 10:44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文号: 闽建办住函〔2018〕23号 浏览量:{{ pvCount }}

各设区市建设局,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

  根据省发改委《关于开展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的通知》(闽发改办综〔2018〕59号)要求,为确保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内容规范、完整,做好11月中下旬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各项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合《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8〕26号)要求,对照“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清单”(附件1)内容,集中时间对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自查、自纠,针对问题查遗补漏,切实抓好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并形成自查报告。

  二、请各地登陆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进入福建省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专题,认真逐一核对市(县)住房保障信息公开网址,确保准确无误,核对后的网址清单(附件2)及自查报告请于10月30日前报送省厅住房保障处。

  联 系 人:陈曦

  联系电话:0591-87546871

  电子邮箱:fjszfbz@163.com

  附件:1.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清单

     2.福建省住房保障信息公开网址清单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8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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