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8年引进台湾建筑师团队开展“陪护式”服务资金补助项目的通知

闽建办村函〔2018〕137号
日期:2018-12-13 10:30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文号: 闽建办村函〔2018〕137号 浏览量:{{ pvCount }}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泰宁县住建局、闽清县住建局、连城县住建局:

  根据省住建厅办公室《关于组织村庄申报引进台湾建筑师团队进行规划设计咨询“陪护式”服务的通知》(闽建办村函〔2018〕87号)和各地申报,经专家评审,决定对符合条件的泰宁县新桥乡大源村、泰宁县杉城镇际溪村、闽清县梅溪镇樟洋村、连城县四堡镇黄坑村等4个村庄给予2018年引进台湾建筑师团队开展村庄规划设计咨询“陪护式”服务资金补助。请项目所在地市、县住建部门加强沟通,及时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的问题,按照职责跟踪补助资金规范拨付和使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5日前向省厅村镇处报送项目实施阶段性成果报告和规划设计成果。省厅将根据各地推进情况组织评估,适时召开现场会总结推进。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8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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