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莆田市北岸开发区山亭镇违规审批和验收农村危房改造有关情况的通报

日期:2019-04-22 15:50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文号: 闽建办村函〔2019〕37号 浏览量:{{ pvCount }}

各设区市建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根据住建部村镇司《关于切实做好脱贫攻坚专项巡视信访线索问题核查处理的函》(建村房函〔2019〕4号)要求,经我厅组织对莆田市北岸开发区有关信访线索问题进行核查处理,现通报如下:

  2016年10月,北岸开发区山亭镇人民政府及区住建局有关人员在审核批准农村危房改造对象时,没有严格把关,通过了不符合危房拆除重建面积标准的改造对象的审核,以致莆禧村贫困残疾人家庭沈瑞洪户超面积标准进行改造,并且予以验收通过。2019年4月,山亭镇党委给予时任村建站经办人员温伟雄和莆禧村土地管理员郑金荣提醒谈话处理,区住建局给予村建股负责人林俊华提醒谈话处理。莆田市住建局、北岸开发区住建局进一步规范农村危房改造审批和验收管理有关制度,并组织镇、村干部开展农村危房改造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基层干部业务水平。

  各地要按照《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做好

  2018年为民办实事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闽建办村函〔2018〕30号)要求,落实农村危房改造审批责任制,严格审核把关拆除重建的建筑面积标准,避免农户过度举债。同时,要高度重视信访线索问题的核查处理,并落实贫困户住房安全保障“回头看”工作,全面排查农村危房改造存在的脱贫户住危房、改造不到位、审批把关不严等突出问题,针对性地制定核查整改方案,建立台账并实施销账管理,确保问题线索件件落实到位。要认真核实问题事实、分析问题产生原因,举一反三,完善制度机制,并加强危改业务培训,提高基层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不断巩固提升脱贫攻坚“住房安全有保障”的工作成效。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9年4月17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