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8年度专项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情况的函

日期:2019-07-18 16:13 来源: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浏览量:{{ pvCount }}

福建省财政厅: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精神,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9年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闽财绩函201913)要求,我厅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2018年度省级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对纳入2018年度清单管理专项资金、部门业务费和家园清洁行动资金使用绩效进行评价。 现将有关情况报送如下: 

  一、评价资金范围及目标完成情况 

  2018年专项支出绩效评价资金范围包括两个部分:一是纳入清单管理项目资金,包含城乡环境综合整治78,000万元、美丽乡村建设60,000万元、乡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20,000万元、农村危房改造13,750万元、供水管网改造5,750万元、城乡规划提升工程3,300万元、城乡规划建设3,000万元;二是2018年度部门业务费5,577.84万元和家园清洁行动4,500万元(含省发改委1000万元)。 

  2018年,我厅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坚决打好污染防治和精准脱贫攻坚战,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着力深化三项重点和推动三个提升,即深化住房制度改革,深化民生基础设施补短板,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规划设计和历史文化保护水平,提升建筑业发展质量,提升城市执法管理效率,全面完成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省里下达的主要工作任务、7项为民办实事项目、10个投资工程包等年度考核指标绝大部分超额完成。从评价情况看,各项资金使用管理总体规范、成效明显,有力推进了各项工作。 

  (一)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资金。用于城市公共停车设施建设、两违综合治理、三边三节点建设、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重点改善提升的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城市污水管网新建改造、近岸海域汇水区域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规划帮扶县环境整治规划建设、城镇老旧街巷(坊)整治修复规划设计、城乡公厕新建改造、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常态机制、规范农房建设试点村规划设计和提升示范、引进台湾建筑师团队开展陪伴式服务等项目补助。2018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如下表。 

项目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明细表 

序号 

目标名称 

年度目标数 

实际完成数 

实际完成率 

1 

新增建立垃圾治理常态机制的行政村个数 

4,219 

4,219  

100.00% 

2 

符合要求的农房建设试点县(市、区) 

11 

11 

100.00% 

3 

完成重点改善提升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个数 

2个镇、 

13个村 

2个镇、 

13个村 

100.00%  

4 

新建改造城市市政主次污水管网长度 

≥910千米 

1,693千米 

186.04% 

5 

新增城市公共停车设施 

≥0.8万个 

57,280 

716.00% 

6 

2017-2018年累计新增近岸海域汇水区域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目标数 

54 

54 

100.00% 

7 

三边三节点整治项目个数 

12 

12 

100.00% 

8 

新增人居环境整治帮扶县个数 

5 

5 

100.00% 

9 

整治修复城镇老旧街巷(坊)数量 

25 

30 

120.00% 

10 

两违专项治理拆违面积 

2,650m2 

5,840m2 

220.38% 

  (二)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用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房整治和三格化粪池(含户厕改造)等项目,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提升。2018年美丽乡村建设981个符合现场指导要求,其余19个限期整改到位。 

  (三)乡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补助资金。用于补助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提高乡镇污水处理水平。2018年实际完成137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超额完成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完成100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任务。 

  (四)农村危房改造省级补助资金。用于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以及原中央苏区(革命老区)国家重点优抚对象和革命五老人员家庭。2018年实际完成11,353户危房改造,超额完成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竣工10922的任务。 

  (五)供水管网改造工程专项资金。用于补助全省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供水管网改造,推进老旧供水管网更新,进一步提升城市供水水质。2018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实际完成供水管网改造131千米。 

  (六)城乡规划提升工程专项资金。用于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编制和规划帮扶县环境整治规划建设补助,行业技术标准导则指南编制、省级规划监察、重点课题研究、宜居环境建设及两违综合治理宣传、行业培训、信息系统开发运维等。截止2018年底,10个帮扶试点县已提交陪护式技术服务总结,3个历史文化街区已完成保护规划编制,8个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正在编制或启动中。 

  (七)城乡规划建设专项资金。用于村镇规划、住宅小区规划、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省级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补助等。因村庄规划管理职责调整、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等原因,未能及时拨付资金并充分发挥其使用效益。2018年完成住宅小区基础设施建设占地面积达250亩、确定省级村镇住宅小区建设试点29个。 

  (八)家园清洁行动专项资金。用于乡镇垃圾中转站建设及垃圾转运车辆购置补助。2018年实际完成95座垃圾转运站建设、购置84辆垃圾转运车辆。 

  二、评价组织方式 

  此次评价采取县自评、设区市复评、省抽查的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抽取部分项目进行现场核查,通过核对相关内业资料、项目台账、项目清单、相关会计账册、合同协议及现场调研、满意度调查等形式,实地评价项目实施单位工作目标任务完成、省级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等情况。 

  根据2018年度专项资金下达文件,评价小组对全省32个市县(区)82个项目的绩效自评、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和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现场核查,核查总金额99,521.21万元,占年度下达资金总金额的5.24%。在现场实地核查的基础上,结合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综合评分。 

  在现场核查的基础上,结合绩效监控情况综合得出2018年度各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分值及等次。其中,部门业务费、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资金为优秀等级,城乡规划建设资金为合格等级,其他专项资金为良好等级。各专项资金综合评价得分如下表。 

综合评价得分明细表 

2018年度专项支出和部门业务费绩效评价结果 

专项名称 

得分 

评分等级 

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资金 

90.51 

优秀 

美丽乡村建设资金 

85 

良好 

乡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补助资金 

86 

良好 

农村危房改造省级补助资金 

83.76 

良好 

供水管道改造工程资金 

86 

良好 

城乡规划提升工程资金 

82.52 

良好 

城乡规划建设专项资金 

67 

合格 

家园清洁行动资金 

87 

良好 

部门业务费 

96.9 

优秀 

  三、资金分配使用管理情况及成效 

  根据《省级宜居环境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闽财建〔201638号),由省财政厅会同我厅制订资金分配方案,报省政府批准后下达专项资金。资金分配采取以奖代补、竞争性分配等方式,对实施项目予以资金补助,并向23个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倾斜。省级专项资金下达后,我厅按财政要求开展绩效过程监控,会同省财政厅对项目进展缓慢市县开展绩效督查,并通过绩效自评和现场核查,督促市县主管部门及项目单位管好用好省级专项资金。 

  从实地评价和评价结果来看,我厅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着力补齐民生基础设施短板,积极实施城乡洁净工程和乡村振兴战略,大力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提升。通过省级专项资金补助,撬动地方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评价中也发现个别基层单位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还存在一些问题,与预期目标还存在差距,需进一步改进提高。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管理方面 

  1.项目建设进度滞后 

  (1)部分项目尚未开工。如政和县岭腰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截至省厅评价日项目尚未动工;诏安县城乡规划提升工程前街-东门中街-中山东路历史文化街区项目,截止市县评价日,尚未委托规划设计单位编制省级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 

  (2)部分项目进展缓慢。如连城县、平和县供水管网改造工程项目,截止市县评价日,项目均处于前期阶段;莆田秀屿区月塘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因设计招标流标等原因,20194月才完成招标,截止市县评价日开始施工;东山县樟塘镇(开发区)和陈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因前期选址与海域范围界定有误重新选址,截止市县评价日进展缓慢;泰宁县林场新村雨污分流建设工程项目,截止省厅评价日尚未完工;霞浦县沙江镇污水处理厂,截止省厅评价日厂区已完工,但配套管网尚未铺设;建宁县溪口镇城乡公厕新建改造项目,截止省厅评价日仅主体完工,尚不具备交付使用条件。 

  2.项目建设不符合要求 

  (1)三格化粪池新建改造不规范。如建宁县溪口镇艾阳村、莆田湄洲岛岗楼村化粪池三格不满足2:1:3的比例要求;建宁县溪口镇艾阳村、周宁县李墩镇东山村和礼门乡秋楼村、浦城县水北街镇下坊村和黄碧村、龙岩新罗区雁石镇云山村、平潭东庠乡孝北村三格化粪池未预留清掏口或清掏口被完全覆盖。 

  (2)城市公共停车设施建设不规范,如莆田市广化寺地下停车场未预留10%充电桩建设位置;泉州丰泽区东亚之窗文创园地下停车场第一期拟建充电桩10个,未达到车位数量10%的要求。 

  (3)城乡公厕新建改造设施不完善,如泉州丰泽区部分公厕第三洗手间未设置护栏,未设置防滑标志;平潭综合实验区部分城市公厕无衣帽钩;政和县岭腰乡横坑村洗手台未设水龙头。 

  (4)供水管网改造管材不符合要求,如:建宁县金钩山小区给排水管网延伸、改造工程采用DN100镀锌管152m,不符合《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宜居环境建设行动计划的通知》(闽政文〔201413号)全面淘汰混凝土管、灰口铸铁管、镀锌管的要求。 

  3.项目管理不规范 

  永安市曹远镇乡镇垃圾转运站日常管护不到位,周边存在较多垃圾,并伴有浓重异味;龙海市白水镇磁美村、山边村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常态机制落实不到位,街头巷尾及水体内垃圾未及时清理;明溪县城区雨污分流及污水管网建设工程(新井巷片区改造)项目竣工验收证书时间在前、初验意见时间在后,不符合逻辑。 

  (二)资金使用管理方面 

  1省级专项资金滞留市县财政或住建部门 

  (1)部分省级资金滞留县市财政部门。如长汀县重点改善提升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省级补助资金500万元,至市县评价日尚未拨付乡镇,滞留长汀县财政超过18个月;永安市重点改善提升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省级补助资金500万元,20194月仅拨付86.4万元,至省厅评价日仍有413.6万元滞留永安市财政超过17个月;永安市美丽乡村建设省级补助资金405万元,实际拨付300万元,至省厅评价日仍有105万元滞留永安市财政局超过13个月;云霄县供水管网省级补助资金437万元,因项目进度滞后,至市县评价日尚未拨付项目实施单位;福州马尾区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费用省级补助24万元、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省级补助48万元,至市县评价日尚未拨付乡镇或项目实施单位。 

  (2)部分省级资金滞留市县住建部门。如20182月莆田市财政局下达莆田市住建局广化寺地下停车场建设省级补助资金33.5万元,莆田市住建局至20195月才下拨资金,省级资金滞留莆田市住建局超过15个月;20185月政和县规划建设和旅游局收到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省级补助资金490.5万元,至20194月才拨付至澄源乡、外屯乡和岭腰乡,省级资金滞留县规划建设和旅游局超过11个月。 

  2三格化粪池新建改造市县配套资金不到位 

漳州市和三明市的市级配套资金标准分别为300/户、160/户,低于省级补助标准600/户,不符合《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2018年为民办实事的通知》市县财政按不低于省级补助标准配套的要求;永春县湖洋镇溪东村的县级配套资金至省厅评价日尚未到位。 

  3资金拨付使用管理不符合规定 

  (1)省级专项补助资金未专账核算。如省级财政下达漳州龙文区三边三节点——九十九湾闽南水乡项目补助500万元,项目实施单位漳州市闽南水乡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未专账核算;省级财政下达明溪县供水管网改造工程补助316万元,项目实施单位明溪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将该专款与污水管网建设资金混用。 

  (2)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如永安市青水畲族乡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工程,合同约定依据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省厅评价发现工程未完工,但工程款已全额拨付。 

  (3)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拨付方式不符合规定。如寿宁县犀溪镇、政和县岭腰乡、上杭县白砂镇均由乡镇而非由县级财政部门直接拨付至农户一卡通,不符合《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福建省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由县级财政部门负责本地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拨付至农户一卡通的规定。 

  (4)市县自评披露,长乐区审计局抽查长乐鹤上镇新览村等5个美丽乡村建设省级补助村,发现存在大额现金支付和收款收据报销、项目招投标不规范等问题,有待落实整改。 

  五、改进措施 

  (一)完善管理机制,健全制度建设。一是加强制度设计,完善项目申报、资金安排管理机制。强化项目事前调研,堵塞漏洞,认真核实申报材料,及时分解下达补助资金,规范资金使用管理。二是修订《福建省城乡规划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福建省宜居环境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等规定,为全面提升预算绩效提供制度保障。 

  (二)强化预算绩效责任,传导绩效工作压力。一是加强项目督查,强化过程监管。督促基层主管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加强对项目建设管理的监督,规范工程项目档案管理。二是强化预算绩效评价。发挥专项资金检查、项目资金绩效监控督查和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现场核查的作用,督促基层管好用好专项资金。三是改进项目资金监管方式。通过县自查、设区市复查、省级抽查,以及组织设区市交叉检查等方式,促进基层单位加强资金监管,传导压实基层资金管理和预算绩效主体责任。 

  (三)督促落实整改,提升绩效管理工作水平。针对此次绩效评价发现的问题,有关市县主管部门应督促有关项目单位逐项对照检查、落实整改、举一反三。对工作不力、不落实整改的,建议有关部门予以问责。督促基层单位加强项目及资金的日常监管,强化预算绩效责任,进一步提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 

  附件:12018年度清单项目和其他专项自评表、自评报告 

     22018年度部门业务费自评表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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