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18年12月14日至2019年1月22日,省委巡视二组对省住建厅党组开展了巡视,并于2019年4月17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的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使命担当,坚决扛起巡视整改政治责任
省委巡视二组反馈的问题,全面客观、实事求是、切中要害,提出的整改意见对症下药、精准深刻、明确具体,充分反映了省委和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对省住建厅的高度重视和全面把握。厅党组诚恳接受、照单全收、深刻反思,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最扎实的作风全力以赴推进整改,做到真改实改。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整改自觉。厅党组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上来,自觉从政治站位、政治立场、政治意识上去认识巡视反馈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切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一是深入学习。厅党组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署名文章《巡视整改落实是“四个意识”的试金石》、省委于伟国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讲话和省纪委洪仕建副书记在巡视反馈会上的讲话,举办处以上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集中培训班,并结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动我厅兴起新一轮“大学习”热潮,切实把全厅干部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部署要求上来。二是统一认识。厅党组召开巡视整改动员部署会,引导和带动全厅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开展巡视是对我厅全面从严治党的一次“政治体检”,落实巡视整改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持续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持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持续纠正“四风”问题、持续净化党内政治生态要求的重要举措,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促进住房城乡建设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和契机。三是增强自觉。厅党组和全厅党员干部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切实增强巡视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主动把巡视整改作为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的试金石和检验“两个责任”的重要标尺,作为向党中央、向习近平总书记看齐的具体体现,使整改过程成为对标看齐的过程,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厅党组认真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不断强化政治担当。一是统筹组织。省委巡视反馈会后,厅党组立即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厅党组书记、厅长林瑞良担任组长,其他厅党组成员担任副组长,统筹巡视整改工作,全程紧盯、全程指导、全程协调、全程督办。二是共担责任。林瑞良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亲自抓、直接抓、抓具体、抓到底,率先垂范,带头整改,主持召开6次厅党组会暨巡视整改领导小组会、6次巡视整改专题会,全面、具体掌握巡视整改情况,逐项逐条研究细化整改措施,对重点难点问题紧盯不放、深挖根源、统筹调度解决,并直接负责123项具体整改措施的整改落实,带动、督促全厅上下坚决抓好整改。其他党组成员和厅领导发挥“关键少数”作用,主动认领任务,切实承担整改责任,定期研究分析分管领域责任事项整改,加强跟踪督办,全力推动。三是逐级落实。厅党组注重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明确要求各处室、单位“一把手”认真履行起本处室、单位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责任,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把整改责任压实到岗、传导到人,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形成了党组统揽、上下联动、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确保整改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三)坚持问题导向,力求整改实效。厅党组把巡视整改作为当前的重要政治任务,从讲政治高度认识整改、推动整改,将中央巡视反馈问题、上次整改落实不到位和这次巡视新发现的问题统筹研究、一体整改。一是梳理问题列出清单。厅党组对照巡视反馈意见,专题召开会议研究,认真分析梳理,并举一反三,对具体问题的整改措施逐项进行研究,对提出的每一条整改措施进行把关,确保制定的措施符合整改要求。将巡视反馈意见八个方面22项80个问题,及时制定下发巡视反馈问题的任务分解方案,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每个问题、每项任务都明确责任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整改时限。二是对照检查剖析根源。2019年6月17日,厅党组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成员对照巡视反馈意见深刻反思,对照检查,剖析原因,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各处室、单位党支部(总支)按照厅党组的要求,也都召开了巡视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通过对照检查,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坚决做到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以高质量的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体现立行立改、彻底整改的坚决态度和实际成效。7月4日厅党组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分析会、意识形态工作综合分析会,结合巡视反馈问题,认真查摆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分析原因,研究对策,推进整改。三是落实落细全面整改。坚持马上就办、雷厉风行,按照即知即改、立说立行的要求,对巡视期间在个别谈话、沟通过程中指出部分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汇总,对党组工作规则未及时修订、中心组学习不规范、意识形态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等13个问题进行边巡边改。巡视反馈后,对能立即整改的事项,做到立行立改。对需逐步解决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细化进度要求,每周滚动更新情况,整改一项巩固一项。
(四)建立健全机制,巩固整改成果。坚持以健全制度机制推进整改工作的有力有效开展,防止整改问题反弹回潮,巩固整改成果。一是建立完善整改工作机制。强化组织领导机制,制定《厅党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明确领导小组对巡视整改工作负责抓总牵头,每2周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听取整改工作情况,不断推进问题的深入解决。强化责任落实机制,厅党组成员和厅领导不定期深入联系单位,听取整改情况汇报,带动、督促厅机关和直属各单位进一步加强责任落实,坚决抓好全面整改。强化工作推进机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立联络协调、综合材料、监督检查3个工作专班,聚焦整改方案,制定“一表”(整改方案落实进度表)和“一单”(巡视整改事项通知单),建立台账、加强整改调度。强化督促检查机制,加强日常监督,紧盯巡视整改目标任务,紧盯责任单位,逐条对账检查,对需要提醒、协调、催办的事项,发出提醒催办单6份,编印《巡视整改工作双周报》4期、巡视整改落实周进度表6期,监督和推动巡视整改深入开展,确保整改工作序时、有效推进。二是建立健全常态长效机制。坚持“当下改”“长久立”有机结合,发挥巡视整改牵引作用,力争从源头上做严做实。把抓好巡视整改与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等紧密结合,建立完善《厅党组工作规则》等30项制度规定,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举措落地见效奠定坚实的制度基础。把抓好巡视整改与破解历史遗留问题、民生短板问题,确保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落地生根结合起来,针对住房城乡建设行业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着力从制度机制上找原因,完善规范宜居环境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建设类社会组织、业绩补录等制度措施,从根源上堵住滋生问题的漏洞,促进巡视整改常态化、长效化。
二、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政治领导能力仍有待加强”的问题。
(1)关于“党组集体领导制度不够健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5月31日组织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认真学习掌握有关精神和规定,不断提高厅党组规范化建设水平。二是根据新颁发的《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修订完善《厅党组工作规则》。三是根据《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制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责任清单》,落实并规范厅党组及党员干部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并将坚持每年年底召开党组会,总结分析党建和业务工作情况,研究安排下一步工作,向省委全面报告工作。
(2)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不够突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和《厅党组工作规则》及党组议事内容清单,严格区分厅长办公会和厅党组会决策内容,坚持重大事项、大额资金使用和干部人事工作等一律由党组会议研究决定,防止发生混开现象。二是制定厅党组会议议事流程,厅党组会议由党组成员出席,根据工作需要邀请非党的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处室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讨论阶段主持人可以征求列席人员对有关议题的意见,表态决策阶段列席人员不参与表决。三是建立健全厅党组工作机制,坚持厅党组每年专题听取一次厅全面工作情况汇报制度,形成常态化。今年2月26日厅党组专题听取2018年度党建、工会、妇委会、共青团的工作汇报,研究2019年工作。7月4日,召开厅党组会,研究分析2019年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和党建工作,厅党组与驻厅纪检监察组专题研究分析党风廉政工作。
(3)关于“党组政治敏感性有待增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针对“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现象”,一是强化党建引领意识,坚持党建与业务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每年厅党组专题研究分析党建和业务工作,1月25日召开的2019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将党建工作纳入全省住建工作会议内容一并总结部署,3月29日召开全省住建系统党建和党风廉政工作会,全面总结部署年度党建、党风廉政及意识形态工作。二是制定厅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明确意识形态工作分析报告、学习教育、阵地管控、敏感舆情处置四项制度。召开厅党组会,专题分析厅意识形态工作,形成工作报告,及时上报省委、省直机关工委。并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厅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基层党组织责任制考核和领导干部考核内容,要求年度厅机关基层党建工作汇报材料均应包含意识形态工作内容。
针对“抓扫黑除恶工作还不够深入”,一是督促全省住建系统10个单位按要求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二是再动员再部署,年初通过住建工作会议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部署,3月份又召开全省住建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进行动员部署。5月起,厅领导带队到福州、泉州、三明等地下沉调研。督促各地深入摸排移送线索,4月份厅领导再次与分片挂钩的设区市部门电话沟通督促,除公积金中心目前排查发现的为个别违规提取问题、未涉黑涉恶,其他设区市住建部门均已排查出线索。三是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求写入厅各支部书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厅党组书记与支部书记签订了责任书。四是印发“渣霸”、建筑用砂、工程招投标、工程承揽、小区物业管理等住建系统重点领域专项整治方案。五是编印学习材料,组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学习并进行测试;组织厅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考评。
针对“对污染防治工作督促检查还不够有力”,厅党组召开10余次党组会、中心组学习会、专题会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深落细落实政策措施。主要领导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组织研究部署推动,多次深入一线调研督导,各位党组成员、厅级领导分片挂钩联系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今年厅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带队开展调研检查13次,召开相关问题整改推进会、专题会、约谈会6次。一是重新梳理住建领域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将七楼会议室作为推进环保督察整改和约谈的专用会议室,把挂图作战图表和档案材料等集中摆放,实行挂图作战。二是实施滞后项目分类督导。建立月调度、分析、通报制度,每月动态跟踪通报整改项目进展,由厅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业务处室负责人采取电话、写信、微信、发放问题移交单或约谈等方式分类督导推进。不定期对整改滞后项目集中约谈,3月、5月两次联合生态环境厅约谈进度滞后设区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相关部门分管领导,要求全力推进问题整改,5月17日,林瑞良同志再次召集各设区市住建部门主要负责同志,逐地市梳理移交相关问题。三是建立专家巡查机制,组织专家对泉州、三明、宁德、龙岩黑臭水体整治进行专家技术指导,5月下旬共12次组织专家暗访,对发现的问题以整改工作交接单的形式及时告知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要求立即整改。组织专家现场指导农村垃圾简易处理设施整治、乡镇污水处理工作。建立垃圾处理和环卫行业专家库,组织省内外专家帮助基层解决整改中的“疑难杂症”。四是开展调研督导,分管副厅长带队调研全省中央环保督察、供排水有关工作的情况,并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发放问题交接单,督促加快整改,并赴福州、平潭、泉州、闽侯、罗源市调研供水水质、黑臭水体、污水提质增效及海绵城市建设等工作情况;赴南平、宁德、三明等调度督促乡镇污水、农村垃圾治理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点工作;组织开展农村污水、垃圾、公厕等排查整治,夯实工作基础。五是定期专题研究,去年底以来,厅党组会多次专题研究《加强环保督查察和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问题整改相关措施汇报》,分管副厅长每月召开环保督察专题会,研究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部署。六是定期调度并通报,建立微信工作群,实时跟踪项目整改推进情况,每月调度各地环保督察整改进展情况并下发通报。七是加快交账销号,目前54座污水厂提标改造均完成交账销号行业审查。8座未建成渗滤液处理和16座渗滤液处理不达标的生活垃圾填埋场,均已基本完成整改,其中21座完成交账销号行业审查,3座正在行业审查。莆田仙游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和涵江区江口镇污水处理厂、厦门市乡镇垃圾简易处理设施停用整治完成交账销号行业审查。
2.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的不够到位”的问题。
(1)关于“推进高质量发展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针对“推进城市高质量建设的工作力度还不够大”,一是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部署,围绕生态宜居、城市特色、交通便捷、生活舒适等8个方面,积极开展城市体检试点工作,加快转变城市发展方式,全面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住房城乡建设部4月在北京召开城市体检试点交流会,确定我省福州、厦门两市列入试点名单。指导福州、厦门城市体检工作,力争2020年底形成《城市年度自体检报告》。二是在绿色城市建设方面,发布实施公共建筑、居住建筑节能设计和绿色建筑工程验收等标准;组织绿色建筑相关标准宣贯培训;要求新报送施工图审查的新建民用建筑严格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对2018年度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实施情况进行全省通报,对绿色建筑发展较慢的泰宁、屏南、漳浦等县进行约谈、督促整改,并组织专家赴实地指导。加快推进《福建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立法进程,6月会同省司法厅、工信厅、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对《福建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专题研究,根据国家新政策、借鉴先进省份做法,对相关条文进行再次修改和论证。全省2018年度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58%,提前完成“十三五”任务要求。三是在智慧城市建设方面,印发《关于加快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建设的通知》,对加快推进建设、完善管理运行体制机制、配合政法部门推进“雪亮工程”建设提出明确要求;对尚未建成数字化管理平台的1个设区市和13个县(市、区),建立调度制度,督促在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建设,目前宁德市、漳浦、华安、长泰、龙海、宁化基本完成系统开发,泰宁、漳平开展系统设计,其他县市正开展前期工作。6月10-11日举办全省数字城管业务培训班,邀请国内知名专家对各市县城管部门负责人培训数字城管国家标准、技术规范和操作实务,并对推进市县项目建设进行动员部署。完成城市供水水质在线监测、燃气监管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调度会、现场会等形式,持续推进全省各市县供水水质在线监测、燃气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形成排水防涝指挥信息平台与重点易涝市县的互联互通。
针对“推进国家试点工作还有不足”,一是加强对住房城乡建设部的18项试点任务的跟踪指导,对正在试点的加强调研,定期总结通报进展情况,督促加快工作进度;对已完成试点工作的,组织开展“回头看”,督促抓好存在问题的整改,及时总结推广试点经验做法,6月13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福建省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部署全省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二是开展福州市海绵城市试点建设专项调研督导,要求福州市加快海绵城市建设,做好海绵城市试点国家验收准备等工作,督促列出未完工的项目清单,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倒计时推进工程建设,同时对海绵样本项目打造提升,特别对道路、广场、住宅小区、公共设施等海绵类型进一步提升,要求每半月报送进展,不定期与福州市政府分管领导会商推进。福州市海绵城市试点区域面积55.86平方公里,计划组织项目267个,目前已完工项目186个,完工面积36.29平方公里。三是督促福州、厦门、泉州、三明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试点要求,加大力度推进城市“双修”工作,指导各地提炼总结初步形成试点经验,重点从建立双修机制、推进双修项目、引导公众参与、加大资金投入等方面入手,按照山体修复、水体治理、完善绿地、补齐基础设施欠账等类别列出全部双修项目清单,并对具有代表性的典型项目案例进行汇编。住房城乡建设部于今年6月来我省调研“双修”工作,福州、厦门、泉州、三明4个试点都做了经验交流,相关材料被调研组纳入全国“双修”试点案例。四是持续推进全省老旧街巷整治、老旧小区改造等城市“双修”相关工作。起草印发《福建省推进城市老旧小区整治提升的实施意见》,下达2019年改造任务,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列入2019年投资工程包,印发2019年住建领域投资工程包实施方案,对工程包任务进行了细分落实,2019年全省整治提升老旧小区200个以上,联合省发改委、财政厅组织各地积极申报2019年中央补助支持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目前国家部委已明确安排我省今年中央补助资金2.5亿元,涉及3万户,我厅正与省发改委沟通,下达今年的具体计划,按时限期推进。
(2)关于“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成效不够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按照省委、省政府新的分工要求,省农业农村厅牵头负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村庄污水治理由省生态环境厅负责,农房审批由省自然资源厅负责,我厅积极做好配合,并履行主抓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乡村建筑风貌提升等工作。从5月份起,按照省农业农村厅牵头建立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协作工作机制,我厅每月报送工作进展。3月7日,印发全省《2019年农房建设管理工作要点》,部署8项重点工作,建立月报机制,逐项跟踪落实。5月7日,出台《关于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干湿分类试点工作的通知》,指导贫困村采用成本较低的沤肥返田做法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干湿分类。
针对“抓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有待加强”,一是深化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常态化机制建设,在2018年全省行政村全面建立常态化机制的基础上,修订出台《2019年美丽乡村建设现场指导标准》,明确农村垃圾治理作为美丽乡村必须完成的基本项。二是修订出台《关于进一步抓好全省农村生活垃圾、公厕和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通知》,抽取村庄、整村调研,明确保洁员配备要求。按照“5有”标准(有完备的设施设备、有成熟的治理技术、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有完善的监管制度、有长效的资金保障),到2018年底全省行政村已经全面建立垃圾治理常态化保洁机制。根据全国村庄建设信息系统最新的统计数据,我省农村保洁员5.32万人(农村常住人口约2000万人),达到每500人配备一名保洁员的省级标准。
针对“推动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力度不够”,已分别对宁德、南平、三明等地区进行现场调度,加大督促力度。按照省政府工作要求,2019年底前推动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基本建成,截至6月底,全省已有超过90%乡镇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其中,漳浦县剩余10个乡镇已开工8个,建瓯市剩余8个乡镇已开工5个,今年底将建成。村庄污水治理职能调整由省生态环境厅主抓,已配合省生态环境厅制定《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标准》。
针对“农村自建房和乡村风貌管控引导不够”,持续督促指导设区市和县(市、区)编制完成并推广使用一批地域特色的农房建设通用图集或建筑立面图册;推动各地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中心村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截至6月底,全省整治既有农房15200栋,提升建筑风貌,其中,福清市整治既有农房(裸房)67栋,规范新建农房62栋,对接5个设计团队开展设计下乡服务;同安区整治既有农房(裸房)228栋,对接1个设计团队开展设计下乡服务;霞浦县集中在铁路沿线整治既有农房(裸房)387栋。配合省自然资源厅加强农村建房审批管控,制定《关于加强农村建筑工匠管理的通知》,4月19日,举办全省农村建房质量安全视频培训,参训人数3400人。
(3)关于“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还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城乡民生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省委《关于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 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的意见》,会同省发改委等7部门印发《2019年民生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实施基础设施升级行动,加快完善城乡民生基础设施建设。
针对“城市公共交通建设规划不够系统全面”,一是下达2019年全省新改扩建城市道路1200公里和3万个公共停车泊位,分解到设区市(含平潭),并已汇总形成任务项目清单。二是开展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调研评估,委托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和厦门市交通研究中心分赴福州、厦门、泉州等7个重点城市,开展城市交通系统规划执行情况调研评估,研究分析如福州三环快速路与机场高速共线设置等当前综合交通方面的突出问题,编制形成调研评估报告,对城市交通体系提出改进建议,要求各地纳入下一步市政建设规划内容,加快推进城市道路、停车场设施、内外交通接驳等项目建设。三是加快推进福州、厦门地铁建设,福州地铁2号线4月26日开通试运营,目前全省投运3条地铁、运营长度85公里,在建地铁8条、长度269公里;配合省发改委对泉州地铁建设规划、漳州现代有轨电车等开展前期研究,到深圳、四川考察学习有轨电车。结合全省“十四五”规划编制,已启动全省“十四五”基础设施建设相关专项规划编制前期工作。
根据《中国城乡建设统计年鉴》(2017年版),2017年全国城市、县城道路网平均密度分别为5.9公里/平方公里、6.3公里/平方公里,而我省城市、县城道路网平均密度分别为7.3公里/平方公里、8.1公里/平方公里(2018年初步统计将分别达到7.5、8.3)。根据2019年第一季度省交警部门公布的全省汽车保有量640万辆(不含摩托车),全省公共停车泊位数76.8万个(含路内泊位),汽车数与公共停车位泊位比为8.3:1。
针对“督促市、县城市垃圾和污水处理力度还需加强”,一是提高污水处理率。下达2019年1000公里污水管网新建改造任务;建立每季度调度通报制度,对工作滞后的市县进行约谈,对进水浓度长期不高的市县发函通报;组织专家分组开展专项调研指导,召开排水工作现场会;督促各市县开展污水管网排查修复、清淤疏浚、雨污分流改造;根据城建统计年报初步统计,2018年市县污水处理率93%,比2017年提高1.9个百分点。二是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督促泉州、龙岩、宁德、三明等地完成黑臭水体整治扫尾工程,组织专家分组开展专项调研指导,检查指导各地黑臭水体整治情况,对黑臭水体整治滞后的地方进行约谈。巡视反馈意见指出的4条黑臭水体(宁德2条、泉州1条、三明1条)未全面完成改造的,目前均已基本消除黑臭,全省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87条黑臭水体基本消除,福州、漳州并成功申报全国首批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三是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总结推广厦门市垃圾分类经验做法,福州五城区全面推行垃圾分类、出台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组织国内知名专家对全省19座正在运营的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厂进行了安全运行监督检查,印发检查情况通报,列出问题清单,督促各地加快整改。5月,分管副厅长带队到罗源、闽侯调研,约谈龙岩、三明、宁德相关负责人,督促加快焚烧厂等设施建设;6月3-5日,组织行业主管部门和企业赴广东省考察学习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作,提升行业管理水平。6月27-29日,在泉州市举办全省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营安全规范管理及存量垃圾治理培训班。目前,全省在建21座垃圾焚烧发电厂,其中漳州南部厂已基本建成,红庙岭三期和连江县二期完成主体工程建设,正在安装调试设备;福州基本建成餐厨垃圾处理厂,平潭餐厨垃圾厂基本完成主体结构施工;福州、龙岩在建大件垃圾处理厂,集美厂建成投用。
针对“推进城市管网建设不够有力”,一是降低供水管网漏损率。分解下达各市县供水管网漏损控制目标和2019年1000公里供水管网建设任务;印发城市供水水质提升2019年工作任务,督促各地开展供水管网调查,完善项目清单,并每月调度项目进展;3月15日,与省卫健委联合召开漏损控制工作约谈会、调度会;完成城市供水水质监测信息系统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赴北京、上海调研城市供水行业管理工作,组织专家分组开展专项调研指导,推进供水管网分区计量管理,探索供水企业漏损控制合同能源管理。根据城建统计年报初步统计,2018年全省漏损率11.9%,比2017年下降1.3个百分点。二是加快推进管线普查。在2018年底下发加快推进地下管线普查工作的意见基础上,5月下旬发文调查各地城市市政管线普查及地下管线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情况,实施进度调度、通报,完善相关推动机制,推动相关单位及时修(补)测更新;6月召集各地专门研究部署推进,督促未完成的地方加快推进管线普查和信息系统建设,目前未完成市县正在与福州市勘测院紧锣密鼓推进。
(4)关于“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和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针对“对住房制度改革指导不够到位”,一是细化保障性安居工程问题清单,建立整改项目台账,将整改任务落实到具体项目,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单位,对审批手续不全的67个项目,分配率低的福州、南平、平潭3个设区市逐一整改。二是实行“挂牌督办”、“销号管理”,促进整改;对问题突出的5个设区市进行了专项调研,对整改滞后的下发了督办通知。截至6月底巡视反映的67项审批手续不全和部分地区公租房分配率较低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福州、南平、平潭公租房分配率已由2018年底的88.3%、89.4%、84.9%分别提高到2019年6月底的90.2%、91.8%、99.6%。三是实施警示教育,梳理历年审计发现的典型案例,编印成册,印发各设区市,督促组织培训,规范保障房建设管理。同时,建立月报制度,结合推进棚改工作,从今年3月起,每月通报基建审批手续办理进展情况;结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公租房信息系统贯标,6月底福州完成试点运行。
针对“对房地产市场监管还需进一步加强”,一是实施“一城一策”,指导福州、厦门完成“一城一策”实施方案。二是完成永安、安溪等5个县市房地产交易网签数据联网工作。三是指导福州市培育7家专业化住房租赁企业。四是每季度召开一次全省稳定房地产市场联席会议,增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协调性、联动性。五是持续指导人口净流入城市结合住房发展研究,福州、厦门已完成住房发展研究,其他7市1区参照福州、厦门经验,初步完成住房发展课题研究,加快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泉州、莆田市已出台培养和发展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漳州市加快培育机构化住房租赁企业。六是加快《福建省住房租赁管理办法》的立法进程,已通过厅党组会议审定,上报省政府。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3.关于“持续推进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针对“领导干部带头大学习氛围还不够浓”、“结合实际学习思考不够深”,一是5月13-15日举办处级以上干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论培训班,邀请3名专家辅导,开展1场学习研讨,2名厅领导和4名处级干部作学习研讨交流,兴起新一轮“大学习”热潮。二是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和《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选编》为学习的主要内容,通过集中学、重点研、专家教、领导讲、大家谈、组织看等六种形式,着力提高学习教育质量。坚持集中理论学习与党员干部自学思考相结合,主题教育以来,集中5天时间对党员干部开展了10个单元的集中学习,围绕习近平总书记《福州古厝》序再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等方面,邀请知名专家教授专题辅导4场;厅领导领学研讨5场,集中交流研讨1场,重点围绕“践行初心使命、坚定理想信念、加强政治建设、牢记为民宗旨、主动担当作为、严明纪律规矩”等六个专题进行。三是每位厅级党员领导干部均结合分管业务和推进今年工作重点,在6月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集中学习研讨班上,给全厅党员干部宣讲辅导一次以上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四是组织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应知应会知识测试一次。5月9日组织厅机关和直属单位62名党员领导干部参观第二届数字中国成果展览。开展“七一”建党98周年庆祝活动,6月28日组织140名党员干部参观省革命历史纪念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系列展(中央苏区红色资源教育、廖俊波生平事迹、“四有”干部谷文昌生平事迹);重温入党誓词,由党组书记林瑞良同志领誓。7月5日组织党员干部参观学习福州晋安区寿山乡前洋村、九峰村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试点村建设经验。
针对“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够实”,一是持续推进基层党支部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学习活动。5月23日举办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务干部培训班,部署抓好支部意识形态工作、“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并组织各支部开展党建工作交叉检查,加强和夯实基层党支部建设。督促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党支部按照“三会一课”制度要求,规范支部学习活动。二是利用“学习强国”、“党员e家”、“福建干部网络学院”等网络平台抓好党员、干部的常态化学习教育和网络答题活动,加强学习督查,对学习进度偏后的支部及时提醒,提高干部参与率。
4.关于“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修订《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中心组学习以政治理论学习为主,强调厅级党员领导干部要结合业务和工作短板系统学,组织专题研讨,把思想和职责摆进去,深入思考,撰写学习理论和调研文章。二是制定印发2019年度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确定12个专题的学习内容,突出政治理论学习,并按计划序时推进,目前已完成8个专题的学习。三是加强学习出勤考核管理,要求中心组成员的出勤率不低于2/3,否则不得组织集体学习。每位厅级领导干部结合工作,提交一篇理论学习体会文章。
5.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还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针对“制度规范落实不够到位”,一是落实厅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和述责述廉内容,2019年3月在全省住建系统党建工作会议,部署分析住建系统意识形态工作,在工程质量安全、建筑用砂、房地产调控等方面作了重点分析部署。二是5月23日对全厅基层支部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开展督促检查,重点检查网站、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等宣传阵地。6月27日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有关内部通报材料。7月4日,厅党组召开2019年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分析会,通报半年情况,分析存在问题,研判机关和行业风险点。
针对“舆情分析研判水平有待提升”,一是研究制定厅舆情收集与分析研判工作机制,加强网络舆情、社会舆情收集分析研判,明确相关责任人、责任单位,规范应急处置流程,并邀请专家来我厅讲解授课,提高敏感舆情防范化解工作水平。二是加强房地产行业突出信访问题化解工作,制定相关预案,指导相关部门落实属地责任,持续做好排查化解工作。主动正面发声,密切配合宣传部门,引导省内主流媒体及相关专家,及时解读房地产行业的政策措施。一季度以来厅信访批次、人数大幅度减少。
针对“开展历史文化建筑保护传承工作存在薄弱环节”,一是代拟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的意见》,着力推进我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和历史建筑保护发展。二是会同省文物局开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工作评估监测,已完成设区市自查工作。三是督促指导连江县完成旧改区域普查的6处历史建筑登记挂牌,审查通过《连江老城保护和复兴系列规划》。四是成立建筑风貌管控领导小组,负责全省城乡建筑风貌管理的统筹领导和组织协调推进工作,厅党组书记、厅长林瑞良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持续推进各地公布历史建筑名单;推进历史街区保护规划编制实施,完成莆田萝苜田、宋城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技术审查;开展老旧街巷修复整治,省级重点推进10个项目,重点保护修缮历史建筑、挖掘历史文化资源等;督促指导连江县做好已公布6座历史建筑定线落图,完成《连江老城保护和复兴系列规划》编制实施。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6.关于“党内政治生活原则性不够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针对“厅党组民主生活会不规范、不严肃”,一是5月31日厅党组中心组再次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福建省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实施细则》。二是梳理规范厅党组民主生活会程序,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提升党内生活质量。三是6月17日组织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厅党组书记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组成员之间互相批评,批评时,开门见山,直面问题,每位党组成员诚恳接受,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
针对“双重组织生活会流于形式”、“有的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不落实”,一是27个支部在6月份均召开一次巡视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7位党员厅级领导带头以党员的身份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支部书记和其他党员干部对其敢于批评,增强党内生活的严肃性和战斗性,同时做好支部记录。二是制定支部组织生活会程序范本,规范基层支部组织生活会的内容和频次。省建设人才科技中心、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厅房管处等3个党支部均按要求召开组织生活会。
7.关于“基层党建工作还不够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针对“履行抓党建工作责任不到位”,一是7月4日厅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机关党建2019年上半年工作、研究部署下半年工作。二是规范厅党组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的责任要求,2018年度每位厅领导的个人述责述廉报告,均包括了分管领域的党建工作内容。在6月17日的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中,也对“一岗双责”履职情况作检查分析。三是3月28日召开全省党建和党风廉政工作会议,对系统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工作、党建带住建示范工作作了部署。同步召开全省性社团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会议,组织20家行业社会组织的党务干部参观福州内河整治和中建海峡党建示范点,并安排行业社会组织党务干部参加住房城乡建设部统一组织的每两个月一次的纪检干部业务培训。
针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支部日常管理还不够规范”,一是督促支部进一步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按照支部七项基本工作法要求,5月23日组织党务干部对第一季度党支部工作记录本进行交叉检查点评,对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党总支上党课不规范、省村镇建设中心党支部党员大会问题进行重点检查,并通报检查情况。二是召开2018年度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基层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会议,厅党组书记林瑞良同志对27位支部书记述职情况进行逐一点评,点评会后,机关党委向每位支部书记反馈厅党组书记点评意见、存在问题及测评情况,要求支部书记对照问题,限时整改。三是制定2019年党员发展计划,办公室党支部已按计划发展2名党员,村镇处、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党支部各选送1名入党积极分子(培育对象)参加培训,省造价总站党支部培育1名入党积极分子。巡视反馈意见指出的“2018年综合财务处、法规处、科技设计处党支部均未召开支委会”,经核实,2018年综合财务处支部党员5人、法规处支部党员5人,2018年11月机构改革后科技设计处支部党员由5人临时增加到8人(注:规划处转隶后剩余3名党员暂时转入科技设计处支部,2019年5月该3名同志组织关系转到新设支部),按规定不设支委会;6月17日省纪委监委二室到我厅进行阶段性检查时,该情况已作出说明。
8.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针对“有的干部提任时群众公认度不高,干部谈话推荐得票低”,一是5月31日在厅党组中心组学习会上组织处以上干部学习《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精准把握干部选拔任用民主推荐得票与群众公认度关系。二是针对选拔任用民主推荐得票低情况进行专题分析,并于5月31日向党组汇报,完善干部选任民主推荐方法。持续坚持新时代好干部标准,按照人事相宜、人岗相适要求,加强干部选拔任用酝酿沟通,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
针对“执行档案‘凡提必审’不严格”,一是开展回头看排查,对近年来提任处级职务干部档案再次排查,根据《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干部人事档案任前审核制度》要求,对档案存疑的追根溯源,向相关单位发函补充完善档案材料,并于5月31日在厅党组会上就出生日期存在问题的11本档案进行认定扫尾,完成全厅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二是对巡视指出个别同志档案中的“停薪留职”原始证明材料缺失问题立行整改,发函福建建材工业学校(现更名为福建建筑学校)补充相关材料并按规定归档。三是严格执行“凡提必审”,5月中旬完成对我厅近期新选拔任用的23名处科级干部的档案审核。
针对“有的应报批事项未按规定报批”,一是5月31日在厅中心组学习会上组织处以上干部学习《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精准把握选拔任用干部基本资格条件及报批事项要求。二是就个别已提任处级领导职务但基层经历未满2年且未履行报告程序问题,厅人事处向省委组织部干部四处作补充报告并说明情况。三是对厅机关所有基层经历未满的干部进行梳理,有计划地统筹安排干部赴基层锻炼,对已提任处级职务但无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经历未满的干部结合工作实际优先安排。
针对“对个别调任干部未执行任职试用期制度”,一是组织学习《公务员调任规定》,准确把握调任干部试行任职试用期制的要求。二是对个别从事业单位调任厅机关但未实行任职试用期制度的干部,就其调任以来的现实表现补做试用期考察,考察结果已于5月13日提交厅党组会议审定。
9.关于“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及基础工作不够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有的领导干部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不严肃”,已整改。一是收集厅填报对象出现的漏报、少报等问题,在前期形成案例汇编的基础上,已补充新的案例内容,进一步加强提醒。二是开展随机抽查和重点核查,5月对重点查核存在不一致的6名人员进行函询核实,开展批评教育并依据两项“法规”办理后续处理工作,其中对存在瞒报的省建设建材工会巩森同志予以诫勉谈话,并取消考察晋升资格。
针对“存在‘三超两乱’现象”,未整改到位。一是取消设置“厅副总工程师”职务名称,5月15日对已任命的2名干部办理免职手续。二是对事业单位领导低职高配的2名援疆援藏干部,党组已研究其中1名调任厅机关,正与省委组织部沟通审批。三是对配备非领导职务的,将根据我厅实际,采取干部轮岗交流方式、自然减员、鼓励干部交流基层任职等方式逐步消化。
针对“党组关于干部工作的会议记录不规范不严肃”,已整改。一是规范党组会议记录,实行标准化模板,更好反映会议真实情况。二是对厅党组研究干部工作的议题记录,根据会议汇报材料、会议记录等进一步补充完善。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0.关于“‘四风’问题尚未根治”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针对“文风会风扭转不力”,一是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以及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部署要求,制定出台《关于精简压缩文件会议和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改进调查研究若干措施的通知》。二是科学制定2019年会议计划,梳理各处室单位2018年发文数量,制定2019年度发文计划,并严格执行会议计划和发文计划,进一步压减会议数量和发文数量,确保2019年同比2018年减少30%以上。加强文秘人员培训,严格审核把关,可发可不发的一律不发,严禁层层转发。今年上半年,厅发文数量、会议数量同比去年分别下降约30%、45%,下半年继续加大压减力度。
为进一步推进开发性金融支持小城镇建设,6月20日,林瑞良同志带队到国开行福建省分行进行座谈,双方深入交流,并就关于下一步加大融智和融资的力度,助力我省人居环境整治和乡村振兴战略,扎实推进开发性金融支持小城镇建设达成共识。6月24-25日,厅村镇处会同国开行福建省分行相关人员,赴清流县实地调研对接有金融需求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含小城镇建设)项目。目前国开行福建省分行正在积极跟踪对接周宁县人鱼文化特色小镇、福建中欧康养特色小镇、莆田体育休闲冰雪小镇,预计融资需求46.37亿元。
针对“工作谋划不精细、推动不扎实的问题时有发生”,已商省财政厅修订完成《福建省省级宜居环境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初稿,进一步明确专项资金补助范围,根据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电费安排第二年度补助资金预算,按照当年度实际发生的运行电费下达补助资金。
针对“有的调研检查流于形式”,一是制定出台《关于精简压缩文件会议和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改进调查研究若干措施的通知》,提高调研实效,每位厅领导和业务处室每年都要开展若干次专题调研,深入了解掌握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要求每位厅领导每年至少形成2篇调研报告。二是改进调研方式,厅领导带队多到偏远山区和问题较多、矛盾较复杂的地方调研,坚持轻车简从,防止层层陪同、走马观花。今年上半年,厅领导共下基层调研146次,沿海地区与偏远山区次数比由2018年的2.24:1降为1.6:1,每位厅领导均已形成一篇调研初步成果。
针对“‘慵懒散’纠治不到位”,一是省质安总站对前一天饮酒,第二天上班时满身酒气的1名干部进行批评教育。省建设人才科技中心、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对5名迟到人员进行批评教育,督促完善制度,规范管理。省建设人才科技中心、省质安总站均修订了考勤管理制度,进一步严格考勤管理,建立督查抽查制度,每月公示考勤情况,严格执行上下班纪律;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完善驻点服务合同,把驻点人员一并纳入院职工管理范围。二是建立厅领导带队巡查金山办公基地制度,从4月起厅领导每月带队巡查金山办公基地一次,对作风、纪律进行巡查,加大对直属单位的管理力度。三是加强考勤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开展明察暗访,发现“慵懒散”情况的及时通报处理;建立处室、单位考勤情况统计通报制度。四是根据厅“三定”规定及事业单位改革职责调整情况,组织制定处室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落实岗位责任制,科学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杜绝人浮于事,从源头上防止“慵懒散”。
11.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针对“违规发放津补贴”,已清退收回实施聘任职务补贴9.61万元,并将坚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发放津补贴,落实津补贴季度自查工作,及时防控违规发放津补贴现象发生。该问题是在2016年9月根据省工资改革办公室布置开展津补贴自查自纠工作部署时,我厅开展自查发现的,当时已即知即改,从10月份起即停止发放,但未收回违规发放的补贴,存在整改不够彻底情况。我厅党组在2018年省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交叉检查整改中,已对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涉及的三个处室主要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针对“超标准配备办公室”,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对3间超面积办公室进行隔断、调整改造,今年1月份省委巡视期间已整改到位,厅党组对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林金桑同志进行诫勉谈话,对江泳、叶永红、林一斌等3名同志进行批评教育。举一反三,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组织对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办公用房进行全面排查检查,梳理确认每间人员数量和办公室面积,确保不超标。
12.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还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针对“人员不减反增”,一是对现有处室借用直属单位人员进行梳理,调整退回10名借用工作人员。二是通过干部调配方式冲减借用人员2名。三是制定《厅机关人员借用管理暂行规定》,从严控制人员借用,严格履行借用审批程序,明确借用期限,规范借用管理,按照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将借用人员纳入处室人力资源管理。通过以上措施,进一步精简机关借用人员规模,优化人员结构,提高工作效率,改进工作作风。
针对“事中指导培训不到位”,一是制定政策文件,在本省业绩平台增加“项目技术负责人”信息指标,组织开展业绩“项目技术负责人”采集。二是下发关于加强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技术负责人业绩批前审查和批后核查的政策文件,规范技术负责人业绩认定。三是加强行政审批业务培训,厅里组织审批业务骨干培训由每年举办1期增加到每年2期,5月底、7月初分别在莆田、龙岩举办全省住建系统“企业资质审批业务培训班”和“行政许可业务培训班”,由各设区市住建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的审批机构负责人和业务骨干人员参加。
针对“事后监督问责力度偏软”,一是组织对泉州、平潭、南平、龙岩、福清等5个考点6人替考问题进行调查,对相关责任人按规定处理。二是改造提升“福建省建设从业人员综合服务平台”,2月11日新版平台已上线运行,统一业务流程,进行无纸化申报、计算机在线考试,推行电子证书,实现全过程网上办理、网上留痕。三是制定完善《建设从业人员岗位考试考务规则》,加大巡考频次,严格查处违规行为。今年已安排了16批次巡考人员,对12个考核机构的33场考试进行随机巡考,抽查考务组织工作和考试情况,没有发现替考等违规行为。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3.关于“厅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
(1)关于“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够全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厅党组、驻厅纪检监察组于7月4日共同听取2019年上半年党风廉政、意识形态等党建工作情况汇报,并将持续坚持每半年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形势分析会,全面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二是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制定风险防控流程图,对2015年版《廉政风险防控手册》进行修订,起草新版《廉政风险防控手册》。三是结合支部工作季度检查,对2015年以来发生违纪案件的处室、直属单位开展“一案一整改”工作情况“回头看”。制定“一案一整改”和党员纪律处分工作程序,并对支部纪检委员进行专题培训。
(2)关于“落实‘一岗双责’不够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厅领导5月中旬分别组织所分管的处室、单位党员干部进一步学习贯彻中纪委、省纪委全会和住建系统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等文件、会议精神,并部署2019年党风廉政工作。二是在5月31日厅党组中心组学习会上组织处以上干部学习《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进一步提高认识,深刻领会领导干部述责述廉报告的新要求。三是厅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他领导干部2018年度已将“述职述廉”报告调整为“述责述廉”报告,并按规定报告“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事项。
(3)关于“责任制检查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针对“对责任制检查重视不够”、“检查内容不够全面”,2017年、2018年省委主体责任交叉检查组也以不同形式反馈过,厅党组高度重视,严格执行主体责任考核制度,层层传导压实主体责任,强化问题整改落实,具体问题都已整改到位,个别深层次的问题也通过举一反三,进一步细化深化解决。针对此次巡视再次反馈的意见,厅党组着重从根源上找原因,从制度上寻突破。一是制定《关于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和《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责任清单》。二是按照省委提出的“五抓五看”“八个坚定不移”的要求,开展2019年厅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进一步细化支部主体责任检查内容,并把移风易俗专项治理工作列入检查内容。三是补充检查机关党委党支部2017年、2018年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四是部署厅机关、直属单位所有支部对2018年7月以来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进行自查,拟于12月底前完成全面检查。
针对“成果运用不够到位”,对2015年以来主体责任交叉检查中反馈的财务管理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巩固扩大整改成效。严格执行《厅会议费管理办法》、《厅培训费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三公”经费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公务活动租车费用管理的通知》等内部财务管理规定,执行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报销按规定附明细清单,公务活动租车费用严格控制在省车改办核定的额度内等要求。
14.关于“驻厅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
(1)关于“日常监督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针对“监督建议的严肃性不够”,一是强化日常监督,聚焦“关键少数”和“三重一大”事项,加大工程招投标、财政资金管理使用安排、工程质量监督、企业业绩认定等重点领域监督力度,对监督中发现企业业绩补录、行业协会监管、办公用房配备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肃提出监督建议。二是针对以往口头建议多,书面建议少的情况,进一步规范运用纪律检查建议书,确保监督建议的严肃性。今年以来,共向综合监督单位提出监督建议15条,其中向党组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3份,提出书面建议6条。
针对“指导机关纪委主动开展监督执纪不够”,一是加强指导机关纪委工作,厅党组调配2名干部专职从事机关纪委工作,下发《关于进一步发挥党支部纪检委员监督作用的意见》,并进一步明确党支部纪检委员(干部)工作职责。二是结合驻住房城乡建设部纪检监察组培训安排,对机关纪委委员和支部纪检委员开展全员培训,提高监督执纪能力。三是督促指导厅机关纪委主动开展监督检查,对科级及以下干部问题线索进行处置,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巡视集中整改期间,驻厅纪检监察组、厅机关纪委对巡视反馈问题及部分线索的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对厅机关和直属单位18名干部职工进行批评教育、通报、诫勉谈话、党纪处分。
针对“建立廉政档案覆盖面不够”,一是完善个人廉政档案,建立涵盖厅机关及直属单位全部在职处级干部的个人廉政档案。二是由厅机关纪委对63名重要业务处室科级干部和关键岗位干部建立了个人廉政档案。
(2)关于“执纪问责能力有待提升”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加大审查调查力度,发挥信访举报在搜集问题线索中的主渠道作用,注重从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中发掘问题线索,采取巡察、专项检查、专项治理、明察暗访等方式,主动发现有关问题线索,严格按照线索处置4类方式规范处置线索,稳步推进审查调查工作;认真受理省委巡视组移送的信访举报件,建立工作台账,明确办理时限,及时组织核查,提出处理意见,做到件件有着落。二是规范执纪问责行为,认真落实省纪委监委《关于进一步做好精准问责工作的通知》要求,对照《问责条例》和我省实施办法,严格落实好诫勉谈话等问责决定、问责实施、问责执行程序要求;严格落实《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要求,依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规范问责、精准问责、慎重问责,发挥问责效果。同时切实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规范谈话函询的方式方法,注重对诬告陷害行为的查处,及时给受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三是组织厅机关纪委委员、支部纪检委员、纪检干部参加全国住建系统纪检监察机构视频远程教育培训,共4讲190多人次。厅机关纪委对纪检干部开展党员处分和“一案一整改”等工作程序的业务知识培训两次,进一步规范纪检工作。
(六)反腐败斗争方面
15.关于“对行业协会的监督管理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制定《关于进一步推动全省建设类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全省性建设类社会组织财务管理工作指引》,从党的建设、人员管理、工作机制、财务管理等方面加强对协会的监管。二是修订《福建省“闽江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完善专家库人员构成、评委及专家选取办法、建立评委回避制度。三是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住建行业职工岗位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完善评委抽取规则,建立评委回避制度,杜绝“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问题。
16.关于“推动整治企业业绩造假行为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建筑企业资质申报业绩批前审查和批后核查工作的政策文件,强化补录业绩审查和核查,加大补录业绩造假查处力度。省委巡视意见反馈后,已查处57家业绩弄虚作假企业。二是制定补录业绩造假专项治理方案,升级完善业绩补录系统于7月1日起运行,健全业绩补录长效机制,遏制补录业绩弄虚作假。6月12日,对已发现存在虚假补录业绩的296家填报企业和13家负责审核的主管部门予以全省通报批评处理,按规定予以企业信用扣分并列入资质许可、市场管理的重点监管对象,同时发函住房城乡建设部删除1358个虚假业绩。
17.关于“部分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针对“未经审批改变资金用途”,“2017年未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将专项转移支付资金调整为省级补助支出”的问题。2017年3月30日,省财政厅会同我厅上报省政府办公厅《关于2017年宜居环境建设省级“以奖代补”资金分配方案的请示》(闽财建〔2017〕30号),请示报告中的有关“以奖代补”资金分配方案包括将部分资金用于行业培训、历史建筑普查、美丽乡村规划提升服务、宣传、行业信息化建设等厅本级项目经费,4月12日获省政府办公厅批复。2018年,对因工作需要确需从专项转移支付资金调整为省本级项目支出的,我厅均按规定报省政府办公厅批准。2019年拟从城乡人居环境建设专项资金中调整为省住建厅本级经费,已于6月10日上报省政府办公厅。为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会商省财政厅修订完成《福建省省级宜居环境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初稿,明确划分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和省本级支出项目。
针对“对项目申报和补助资金审核把关不严,对有关人员未追究相关责任”,在全省通报的基础上,责成武夷山市对申报不实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问责,武夷山市政府已对兴田镇环保站站长、建设所副所长进行诫勉谈话。关于福鼎市将以奖代补专项补助资金1555万元用于回购BOT特许经营权问题,BOT为PPP模式之一,省政府要求大力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PPP等市场化工作,促进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产业化、专业化、规模化,以提高建设运营整体水平,为落实《福建省培育发展农村污水垃圾处理市场主体方案的通知》,省级财政对PPP打包项目上浮补助标准给予补助。乡镇污水处理设施PPP项目由中标企业先行投资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在建成后运营,当PPP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回购特许经营权,补偿投资方设施建设投入。针对福鼎市未在申报时如实说明用往年已建项目申报补助资金等问题,我厅已责成福鼎市进行调查核实并问责,福鼎市机关效能办对贯岭镇村建所所长给予诫勉教育,并取消当年度各类评先评优资格。我厅与省财政厅正在对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补助资金管理有关规定进行修订,将明确“补助资金可用于PPP项目合同规定的各项政府支出或PPP合同解除后的已建设施回购”。
18.关于“资产管理和物资采购存在违规操作”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针对“人为多开银行户头”,由于厅直属机关工会与厅机关工会不是一个法人单位,厅直属机关工会银行开户是按省直机关工会要求开设,并非人为多开银行户头,已就此作出情况说明。同时,对厅机关及直属单位开立的银行账户进行排查,取消了2006年厅机关在工商银行五四支行开设的专用存款账户以及省建筑工程技术中心在中信银行的3笔定期存款户。
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一是追缴省建筑业协会租用人才科技中心北京房产租金188.46万元,至今未使用,并严格按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纳入该中心账户统一核算管理。该房产是在厅驻京办撤销后转交给省建筑业协会使用,以承接原厅驻京办为我省在京建筑企业服务的职能,所以当时没有签订租金合同,未按租赁关系收缴租金。对此问题,厅党组对省建设人才科技中心进行批评,省建筑业协会对外向型分会会长进行批评教育。二是按规定将省建设人才科技中心和省建筑工程技术中心北京房产公开挂牌招租,已产生承租人并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三是继续跟踪协调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妥善处理上海3套房产产权有关工作。四是规范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旧办公楼及附属楼使用。2019年3月7日,经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批准,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将位于鼓楼区营迹路4号旧办公楼及附属楼租赁给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用于举办普惠性幼儿园。
(七)落实上轮巡视整改方面
19.关于“整改效果不明显”的3个问题和“因客观因素无法整改到位”1个问题,以及中央巡视个别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问题。
厅党组高度重视整改落实上轮巡视整改效果不明显和不到位问题,对有关问题进行重新梳理分析,将其与这次巡视新发现的问题统筹研究、一体整改,细化整改措施,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整改时间表和路线图,不折不扣推动整改任务落实,确保整改取得明显成效。
(1)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行为仍不同程度存在”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部署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活动,4月12日印发方案,从4月底至6月底对五个方面16种表现进行为期3个月的集中整治。二是组织收回违规发放的津补贴。三是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对3间超面积办公室进行隔断、调整改造,今年1月份省委巡视期间已整改到位,厅党组对相关责任人已进行问责处理。举一反三,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组织对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办公用房进行全面排查检查,梳理确认每间人员数量和办公室面积,确保不超标。四是部署厅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2019年支部主体责任检查,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进行检查。
(2)关于“履行‘两个责任’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制定厅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清单和2019年度支部主体责任检查内容,部署各支部开展履行主体责任情况自查自纠,年底前进行全面检查。二是调整2019年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补助资金分配方案。三是责成武夷山市、福鼎市对有关违规使用资金进行调查核实并问责。四是修订厅机关廉政风险防控手册,坚持每半年召开一次厅党组、驻厅纪检监察组党风廉政形势分析会,每年召开一次住建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制度,全面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
(3)关于“专项资金管理不够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在全省通报的基础上,责成武夷山市、福鼎市对申报不实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问责,武夷山市政府已对兴田镇环保站站长、建设所副所长进行诫勉谈话,福鼎市机关效能办对贯岭镇村建所所长给予诫勉教育,并取消当年度各类评先评优资格。会商省财政厅修订完成《福建省省级宜居环境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初稿,对各级住建、财政部门的职责分工、资金补助范围和标准、资金补助项目的申报和审核机制、资金下达、绩效管理、监督检查、信息公开等内容作出明确规定。
(4)关于因客观因素无法整改到位的“下属事业单位超职数配备11名处级干部”问题。
整改情况:未整改到位。在本轮巡视之前已通过干部调整、退休等方式消化5名,这轮巡视后又通过干部调整消化2名。因历史客观因素无法整改到位,将结合厅工作实际和干部队伍情况,加大力度,按计划持续推进整改,一是采取干部轮岗交流方式消化。二是通过自然减员方式,超职数职位的干部退休或调离后不再配备。三是创造条件引导鼓励干部交流基层任职消化。
(5)关于厅党组未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5月31日厅党组中心组学习会上组织处以上干部专题学习《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等规定。
(八)落实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方面
20.关于“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还需持续推进”的问题。
(1)关于“领导机制不够健全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印发《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成立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的通知》,成立省住建厅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统筹推进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挂钩清流、贫困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二是下发《关于农村危房改造突出问题的通报》,通报农村危房改造突出问题,抄送设区市政府,并开展住房安全保障包片挂钩蹲点调研,强化压力传导,增强联动工作合力。三是加大培训力度,4月19日、5月17日分别召开全省农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和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工作视频培训,培训县乡村干部6191名。已修订村镇干部和农村建筑工匠培训计划,将农村危房改造业务培训纳入计划。
(2)关于“确定改造对象不够精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会同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转发关于抓紧核实报送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存量台帐的通知》,督促市县加强组织领导和部门协作,规范改造对象认定程序,完善贫困户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建档立卡贫困户退出时住建部门参与审查“住房安全有保障”机制。二是会同省财政厅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的通知》,规范其他贫困户联审机制。三是组织县(市、区)进一步摸底排查,并由各级住建、扶贫、民政、残联联合审核确认改造对象,精准锁定存量危改台账,确保应纳尽纳。四是通过持续跟踪督促,各地于4月底前全面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排查整改工作,将发现的2931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的C、D危房(巡视期间排查发现2569户,之后按照“一户不漏”原则不断排查夯实,增加到2931户)统筹采取农村危房改造、造福工程或自筹资金进一步修缮加固等方式进行整改,并委托第三方房屋鉴定机构对改造后住房进行了安全性评定。
(3)关于“安排补助资金有的不够合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按照我省脱贫攻坚工作部署要求,2019年12月底前危改工作要基本完成,由于2019年补助资金已于2018年底提前下拨,因此不再调整省级补助资金标准。5月10日,我厅会同省财政厅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的通知》,督促市县区配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5月20日,下发《关于农村危房改造突出问题的通报》,对未落实配套补助资金的5个设区市本级、18个县(市、区)进行通报,督促其按照任务需要配套补助资金。同时,通过包片挂钩蹲点调研督导落实。
21.关于“贫困村美丽乡村建设倾斜力度不够”的问题。
(1)关于“资金支持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已会同省财政厅研究制定2020年美丽乡村数量分配方案,提高贫困县较多的山区设区市分配指标,2020年拟分配全省美丽乡村建设指标:福州市119个,厦门市5个,漳州市131个,泉州市137个,三明市147个,莆田市44个,南平市143个,龙岩市151个,宁德市203个,平潭综合实验区12个,总计1092个,其中三明、南平、龙岩、宁德4个贫困县较多的山区设区市2020年比2019年增加129个。
(2)关于“贫困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不明显”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修订今年全省镇村干部培训计划,对贫困村村主干的业务培训给予倾斜安排同比2018年增长80%。二是会同省财政厅研究制定2020年美丽乡村数量分配方案,提高三明、南平、龙岩、宁德4个贫困县较多的山区设区市分配指标,2020年比2019年增加129个。三是积极配合省生态环境厅推动村庄生活污水治理,配合省生态环境厅起草制定《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标准》。四是出台《关于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干湿分类试点工作的通知》,指导贫困村采用成本较低的沤肥返田做法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干湿分类。
22.关于“挂钩帮扶清流县脱贫工作还不够扎实”的问题。
(1)关于“牵头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5月10日,省住建厅牵头召开“5+1”帮扶挂钩单位联席会议,会同清流县和省直单位研究2019年帮扶挂钩工作计划。5月20日,林瑞良同志带领有关技术人员、省公安厅、省农行、省人寿保险公司相关同志一起赴清流调研洪水灾情,现场集中协调解决帮扶事项,并制定了救灾帮扶工作计划。
(2)关于“挂钩帮扶形式较为简单,工作不够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巡视以后,厅党组创新帮扶方式,积极推进挂钩帮扶,今年上半年清流县在豆腐皮产业发展、项目对接上取得明显成效。一是加大专题调研指导力度,制定帮扶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加大调研频次,由厅领导带队开展专题调研,在脱贫攻坚、村镇建设、城市建设、传统村落保护等方面加强指导。6月24-25日,我厅会同国开行福建省分行、三明学院、福州大学、碧桂园等单位相关人员,赴清流县调研、对接项目。二是丰富帮扶形式。确定林畲乡石下村作为提供陪护式服务对象,组织规划设计单位提供陪护式服务。组织清流县林畲镇政府主要领导、石下村村主干、三明学院相关负责人前往省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试点村晋安区寿山乡前洋、九峰村现场调研学习。安排清流县住建局干部参加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培训。三是继续推动豆腐皮产业规模化、标准化发展,促进村民和村财增收,打造支撑边远农村存续发展的模式和品牌。带领福州大学豆腐皮深加工研究专家、碧桂园福建区域负责人到清流实地深入交流对接豆腐皮深加工及推广项目;对接碧桂园对豆腐皮产品进行推广,碧桂园已要求清流县相关企业提供产品样本,拟在其凤凰优选门店帮助售卖豆腐皮产品,并作为员工福利提供给企业员工;在晋安区省级试点村创建的乡村农夫集市平台对豆腐皮产品进行宣传推广,通过这个平台,进一步对接知名专家辅导,促进品牌打造和产品营销。
三、巡视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2019年1月至4月期间,省委巡视二组先后向驻省住建厅纪检监察组移交检控类信访举报件13件(重复件3件,初信初访件10件)、其他问题线索1件。厅党组、驻厅纪检监察组高度重视,按照“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的要求,建立工作台账,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认真细致研究、梳理和排查,视情分别采取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等方式开展调查处理。11件问题线索中初核5件次、谈话函询6件次,目前已办结10件,正在办理1件。经调查,转立案1件,对1名处级干部进行诫勉谈话,5名干部进行批评教育(处级干部4名、科级干部1名),其中对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超面积使用办公室问题进行追责,对林金桑同志(副调研员,主持工作)进行诫勉谈话,对江泳(主任,现外派挂职)、叶永红(副调研员)、林一斌(副调研员)3位同志进行批评教育。
四、下一步整改措施
在省纪委监委、省委巡视办和省委巡视二组的悉心指导下,我厅巡视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厅党组也清醒地认识到,整改工作任重道远,必须锲而不舍、持续推进。厅党组将持续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在已有的工作基础上,坚持思想认识不放松、标准要求不降低、工作力度不减弱,不断巩固和扩大巡视整改成果,切实把巡视整改引向深入,为我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一)扎实开展主题教育。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部署,将巡视整改成果巩固融入主题教育,贯彻“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强化理论武装、深入调查研究、勇于检视问题、狠抓整改落实,努力达到理论学习有收获、思想政治受洗礼、干事创业敢担当、为民服务解难题、清正廉洁作表率的目标,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推动工作的源头活水,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断激发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和力量,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不断深化改革破解行业发展瓶颈问题,加快推进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奋力谱写新时代新福建建设新篇章,以优异成绩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
(二)严格落实政治责任。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部署、新要求,始终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强化管党治党责任意识,持之以恒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一以贯之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好干部标准和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全面增强党员干部能力本领,锻造过硬作风,持续提升干部队伍干事创业精气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着力提升组织力,更好地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取得新成效,为建设新福建、实现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三)持之以恒推进整改。坚持组织领导、统筹谋划和督促指导不放松,以更严的标准、更实的作风、更高的要求推进后续整改任务。集中整改转为常态整改后,厅党组将每两个月研究巡视整改落实情况,始终掌握巡视整改进展,推动整改任务落实,防止虎头蛇尾。坚持分类施策,克服“交卷”思想和“过关收场”心态,对取得阶段性成效的整改事项和基本整改到位的具体问题,适时开展“回头看”,防止反弹回潮;对需要中长期整改落实的整改任务,加强跟踪督办,逐项整改落实到位;着力构建靠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切实强化制度执行力,推动整改工作常态化、整改成果长效化。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1-87614009;通信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北大路242号,邮政编码:350001;电子邮箱:1850240348@qq.com。
中共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
2019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