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屏南县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重大安全隐患房屋处置的通知

日期:2020-06-12 15:53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浏览量:{{ pvCount }}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排查办:

  近日,屏南县印发《关于我县重大安全隐患房屋处置的紧急通知》,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明确了重大安全隐患房屋处置的行业职责分工,内容具体、操作性强,现予以转发,供各地参考借鉴。

  附件:屏南县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我县重大安全隐患房屋处置的紧急通知

                             福建省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代章)
                                   2020年6月10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