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风景名胜区体系规划》(大纲)通过专家评审

日期:2006-04-14 00:00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浏览量:{{ pvCount }}
由省建设厅主持的《福建省风景名胜区体系规划》(大纲)评审会日前召开。经专家组认真评审,会议通过了《福建省风景名胜区体系规划》(大纲)。与会专家认为,由福建省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的规划大纲,在基础资料收集、分析、研究及体系规划(大纲)编制等做了大量工作,指导思想、规划原则、规划目标基本明确,体现了一定的规划前瞻性,并突出了保护这一核心,体系规划(大纲)内容比较全面。为进一步深化体系规划,专家们建议,一是要充分体现我省风景名胜区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的独特作用,创造条件将风景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二是进一步突出体系规划的前瞻性,对我省风景名胜资源进行更高层次的挖掘、整合和提升,突出特色发展规划,并重点挖掘可提升的、可利用的资源。三是进一步突出保护规划的内容,保护规划的原则和模式要与体系规划相融合,并建立风景名胜区规划建设的分级管理体制内容。四是进一步补充风景名胜区的生态支撑体系、交通支撑体系和游览服务支撑体系规划,并通过科学评估生成项目库。五是进一步就风景名胜区发展的难点问题进行调查,并提出科学的对策和建议。(厅风景园林办)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