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房屋土地“两证合发”进入内部测试阶段

日期:2006-05-19 00:00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浏览量:{{ pvCount }}
福州市确定房屋土地“两证合发”模式,即:国土、房管部门合署办公,同一窗口预审、同一窗口收件、分别审核、分别缮证、同期完成、统一收费、统一窗口发两证。“两证合发”的办证对象为房地产二级市场上的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安置房。目前,“两证合发”具体操作规程已经确定,登记发证系统软件的对接工作也已基本完成,国土、房管部门正在进行内部测试运行,计划7月份正式合署办公,实现“两证合发”。(厅房管处福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