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全省扎实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日期:2020-01-20 16:00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浏览量:{{ pvCount }}

  根据住建部等9部门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要求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决定自2019年起在全省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经过各级各部门的不懈努力,全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由点到面、逐步推动、态势初显。

  一、主要成效做法

  (一)提高站位抓部署。省委书记于伟国召开省委常委会,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研究具体落实意见。唐登杰省长、李德金副省长多次组织研究、作出指示批示,赴实地调研推动。2019年7月,省政府在厦门召开现场会,李德金副省长对全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省厅党组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部署,主要领导亲自抓、亲自部署,分管领导具体抓、定期调度、协调推进。

  (二)制定方案明责任。省政府建立李德金副省长任总召集人的协调推动机制。全省“九市一区”和6个先行区结合实际,出台实施方案,并建立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推动的协调机制。各地明确相关职能部门工作职责,协同推进。

  (三)推动立法强约束。《福建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厦门、福州、漳州出台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或条例,龙岩等地已启动相关立法工作。

  (四)完善设施建设体系。完善垃圾分类处理体系,除泉州已开工外,其他设区市(含平潭)基本建成餐厨垃圾处理厂。厦门、福州、泉州、龙岩建成大件垃圾处理厂。福州、厦门建成厨余垃圾处理厂,基本具备垃圾分类的条件和能力。

  (五)深化试点树示范。厦门在全国首创“五全工作法”(全民众参与、全机构协调、全流程把控、全节点攻坚、全方位保障),连续6个季度在全国46个重点城市考评中排名第一。福州从2019年7月在五城区范围内全面落实前端分类、中端收运、后端处置三个环节“四定”工作,在全国排名从26位大幅上升至12位。漳州创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示范线路。莆田湄洲岛通过“12345”工作法,即一个保障、两项举措、三个机制、四类终端、“五进”宣传方式,推动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率先开展垃圾分类,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六)强化宣传养习惯。编印《福建省垃圾分类宣传手册》,在全省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刊播公益动漫广告、宣传片等。各地坚持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小区党支部的“火车头”作用,形成党员包干、“楼长制”等工作模式。福州、厦门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纳入教材,其他设区市进课堂教学。开展中小学校“小手拉大手”、公共机构“志愿者”活动,促进“家校社”联动,形成“一个孩子带一个家庭、一个学校带一个社区”的良性互动机制。福州、厦门、莆田、龙岩等地成立垃圾分类宣讲团。

  (七)同向发力严督查。福州市通过逐区召开现场会、逐座核查分类屋(亭)、一把手周末带队随机抽查、开展“二十佳”“二十差”分类屋(亭)及“十佳”“十差”企业评比等方式推进。厦门市建立周调度、月例会、现场协调会等制度和暗访督查、第三方考评、专业考评等机制,年终将考评结果以2%的权重纳入年度工作绩效考评。泉州市每月对区级试点小区(单位)进行常态化全覆盖考评,并在主要媒体公布考评成绩,同时开展效能专项督查。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除福州、厦门、漳州外,其余设区市尚未立法。二是除厦门、福州外,其余设区市尚未正式编印垃圾分类专门教材。三是泉州中心城区餐厨垃圾处理厂尚未建成。四是漳州、三明、南平、宁德、平潭考评体系还不健全。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一是开展以街道为单位的示范片区建设;二是全链条推进配套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分类体系;三是持续深化试点示范,扩大分类覆盖面,年底前全省城市建成区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四是建立评价体系和通报制度。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