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全省90%以上的传统村落完成规划编制,连续10年累计投入20多亿元、撬动500多亿元资金用于传统村落及其历史建筑保护工作。这是10月13日,在全国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现场推进会上,福建省住建厅做经验发言中透露的数据。
据了解,福建注重立法先行、持续提升、不断投入,始终坚持做好历史文化保护工作。2017年颁布了《福建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条例》,2021年颁布《福建省传统风貌建筑保护条例》,2023年,省人大通过了古厝古建筑保护利用工作决议,此后陆续出台相关制度为该项工作提供了充分制度保障;连续11年,每年统一组织实施一批传统村落重点改善提升项目;近10年来,省级累计投入20多亿元,撬动资金500多亿元,用于传统村落及其历史建筑的保护工作。
福建注重规划引领、风貌管控、深入挖掘,不断创新保护模式。全省90%以上的传统村落已完成规划编制,注重保护传统格局、历史风貌,传承传统文化,全力提升人居环境品质;推动形成“保护规划+建筑图集”二级管控机制,乡村房屋统规自建,编制地域建筑风貌特征图集,培育认定传统工匠,既统一各地传统村落风貌,又保持个体形态和而不同;积极开展普查,挖掘和保护非物质文化,梳理华侨文化、闽台文化、红色文化、客家文化特色村落,注重民俗节庆活动、非遗项目展演,确保文化生生不息。
福建注重强党建、强主体、强带头、强支撑,系统推动全省传统村落保护利用。通过成立片区党委,推行党员古厝长、古街长、古树长“三长”制度等方式,提升传统村落管理水平;探索出“党建引领+带头人领衔+村民共治+制度保障”的共建共治模式,充分发挥村民主体作用;聘请熟悉农村、热爱农村的乡贤、专家、能人作为乡建带头人;创新开展“闽台乡建乡创”项目,首创全过程辅导服务、两岸建筑师联合驻村、产学研合作等模式,引进台湾建筑师和文创团队等专才陪护乡村建设,成为保护工作的有力支撑。
福建注重创新、打造平台、培育项目,厚植保护发展土壤。创新老屋修缮机制、老屋活用机制,修缮前确定运营主体,全程参与修缮改造,确保修后即用、以用促保;搭建“传统建筑海峡租养平台”推动要素流转,建立村集体向村民收储老屋、新村民向村集体租用的工作机制;注重在地优势资源挖掘,培植村落特色产业,激发村落内生动力;因地制宜开展集中连片整治,除国家级示范县积极创新实践外,福建也开展省级集中连片示范县建设,给予每个县1700万元资金支持,配套推动示范县工作。(福建省住建厅)
[责任编辑:陈醉]
省政府部门
省内行业
省外行业
省政府部门
省内行业
省外行业
网站标识码:3500000024 闽公网安备 35000899002号 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号:闽ICP备05022544号
地址:福州市北大路242号邮编:350001您是本站第{{ siteCount+96847675 }}位访客
中文域名: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
主办: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承办:福建省建设信息中心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