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有关政策解读

日期:2018-12-05 09:46 来源:福州市房管局 浏览量:{{ pvCount }}
    一、公共租赁住房面向哪些群体供应?

  答:公共租赁住房面向符合规定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供应。

  二、公共租赁住房面积多大?

  答:公共租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一般分为45平方米、55平方米和65平方米三种。一人户配租45平方米户(套)型,二人户配租55平方米户(套)型,三人以上(含三人)配租65平方米户(套)型。

  三、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答:我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实行动态调整,总体上呈逐步放宽的趋势,目前最新的申请条件可以至本站公告栏查阅申请受理公告(公告网址:http://fgj.fuzhou.gov.cn/zz/xxgk/ggtz/zfbz/201809/t20180921_2609704.htm)。今后相关申请条件如有变化,还将及时公布,大家可以关注公告栏“住房保障”板块:http://fgj.fuzhou.gov.cn/zz/xxgk/ggtz/zfbz/)。

  四、到哪里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答:申请人需到居住所在地的区级行政服务中心受理窗口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诚信承诺书以及家庭收入、财产和住房查询授权书,并提交相关材料。具体地址在上述申请受理公告中也均有注明。

  五、申请人和申请家庭成员如何界定?

  答: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以家庭为单位,家庭成员包括申请人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每个家庭确定一名年满18周岁,在本市五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

  六、家庭收入、家庭财产及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怎么计算?

  家庭收入是指申请之日前连续12个月家庭成员的全部收入总和;

  家庭财产指的是家庭成员拥有的全部财产,主要包括存款、机动车辆、有价证券、生产经营性单位股权及其他各类非住宅等财产。

  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以申请家庭成员拥有的私有住房的合计建筑面积除以申请家庭成员人数计算确定。

  七、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需提供哪些材料?

  答: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如实填报《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并提交申请材料,具体详见申请表随附的申报材料清单(申请表可在以下网址下载:http://fgj.fuzhou.gov.cn/zz/gzcy/bgxz/201709/t20170908_1641484.htm

  八、公共租赁住房如何分配?

  答:取得保障资格的家庭中:选择实物配租的,由市国有房产管理中心纳入轮候配租范畴,市国有房产管理中心将结合房源情况,采取公开抽签、选房的方式尽快组织配租;选择租赁补贴的,由市国有房产管理中心按规定发放租赁补贴。

  九、公共租赁住房有什么使用要求?

  答:根据《福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规定,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

  (一)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二)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

  (三)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四)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五)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

  (六)累计6个月以上拖欠租金的。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一)提出续租申请但经审核不符合续租条件的;

  (二)租赁期内,通过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获得其他住房并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的;

  (三)申请其他保障性住房保障资格的。

  同时,公共租赁住房的使用还需遵守租赁合同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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