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2015年12月份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展情况的通报

日期:2016-01-11 16:00 来源: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浏览量:{{ pvCount }}

各设区市建设局、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 

  2015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各级各部门齐心协力、攻坚克难、狠抓落实,提前超额、保质保量地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现将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完成投资情况 

  截止12月底(下同),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累计完成投资485.43亿元(含第四季度提前开工2016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完成投资15.51亿元),占年度投资计划的193.6%,其中:保障性住房完成投资92.25亿元,各类棚户区改造完成投资393.18亿元。 

  从各设区市情况看,一是完成投资额,福州市全年完成投资194.66亿元、泉州市80.36亿元、漳州市55.79亿元、莆田市44.88亿元、厦门市26.38亿元、龙岩市24.68亿元、平潭18.39亿元、宁德市17.61亿元、南平市12.29亿元、三明市9.44亿元、省直0.9亿元;二是完成投资率,福州市全年完成投资率344.64%、厦门市191.55%、泉州市188.04%、宁德市174.65%、漳州市150.42%、南平市144.71%、龙岩市137.08%、平潭128.45%、莆田市115.02%、三明市108.44%、省直45% 

  二、开工情况 

  全省全年新开工保障性安居工程143075套(含第四季度提前开工2016年保障性安居工程13970套),占全省目标任务的114.84%,其中:保障性住房已开工16438套,各类棚户区改造126637套。 

  从各设区市情况看,一是新开工总量,漳州市全年新开工3.08万套、泉州市2.71万套、福州市2.35万套、龙岩市2万套、莆田市1.44万套、宁德市0.64万套、三明市0.54万套、南平市0.51万套、厦门市0.51万套、平潭0.49万套;二是开工率,福州市开工率125.26%、龙岩市123.6%、漳州市121.69%、三明市112.73%、泉州市112.3%、平潭107.17%、莆田市103.09%、厦门市102.14%、南平市100%、宁德市100%、省直没有新开工项目。 

  从第四季度提前开工情况看,第四季度提前开工2015年保障性安居工程13970套。具体为:漳州市提前开工4476套、龙岩市3801套、福州市3430套、泉州市2263套。 

  从货币化安置数来看,全省城市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28964套(占城市棚户区改造开工数23.31%),具体为:漳州市货币化安置17755套、福州市4930套、龙岩市3949套、泉州市1710套、宁德市432套、三明市148套、南平市36套、莆田市4套。 

  三、基本建成情况 

  全省基本建成保障性安居工程166102套(含结转续建项目),占全省目标任务的220.18%,其中:保障性住房基本建成65502套,各类棚户区改造基本建成100600套。全年竣工保障性安居工程128889套,其中:保障性住房竣工54071套,各类棚户区改造竣工74818套。 

  从各设区市情况看,一是基本建成总量,泉州市全年基本建成3.81万套、漳州市3.11万套、福州市2.5万套、龙岩市1.98万套、莆田市1.77万套、三明市0.95万套、厦门市0.73万套、宁德市0.69万套、平潭0.53万套、南平市0.5万套;二是基本建成率,漳州市基本建成率444.36%、莆田市253.23%、三明市250.66%、福州市217.48%、宁德市217.43、泉州市211.74%、龙岩市209.16%、平潭128.31%、南平市118.33%、厦门市105.69% 

  四、配租配售情况 

  全省历年竣工各类保障性住房411107套,已配租配售406203套(其中2015年配租配售59586套),历年配租配售率98.81%其中:2012年底前开工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共22.87万套(不含长期租赁和购买房源),已配租18.26万套(2015年累计新增分配48806套),配租率79.85% 

  五、集中成片棚户区改造情况 

  截至12月底,列入20142017年重点项目70个,已开工项目56个,占项目总数80%(其中:列入2015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已开工27个,已全部开工);已签订征迁协议37094户,占总户数的70.83%;已完成年度投资143.31亿元,占年度投资计划的111.01%;已开工建设安置房57322套,占总建设安置房套数73.91%(其中,已列入2015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任务的安置房建设32441套,占年度计划开工的101.42%)。 

  六、下一步工作 

  一要落实2016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计划,我厅已于12月以闽建办住[2015]32号,公布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清单,请各地抓紧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尽早实现开工,所有项目要在20169月底前实现全面开工。二要加快公租房分配步伐,针对公租房分配中的突出问题,对在建和未竣工的公租房,要督促加快项目进度以及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促进尽快交付使用;三要做好审计整改工作,日前审计已入驻,各设区市要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整改,落实到位,并以此为契机,强化制度机制建设,规范建设管理行为。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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