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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建〔2022〕13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财政局,市住房保障中心,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列入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为落实住房保障年度目标任务,加快推进我市公租房和棚改项目建设,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固化2020-2021年、公布2022年棚改和公租房项目清单的通知》(闽建住〔2022〕6号)和各县(市、区)政府申报202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及项目情况
(一)项目建设任务。2022年住房保障工作计划分解表详见附件1,三明市2022年棚改和公租房项目清单详见附件2。
(二)公租房小区改造计划。为进一步巩固公租房租后管理“点题整治”成果,各县(市、区)应完成1个以上(含1个)公租房小区智能门禁、人脸识别等智能安防改造,市住房保障中心负责三元区公租房小区改造。
二、工作要求
各地要高度重视,认真抓好202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相关工作落实,确保公租房、棚户区改造项目9月底前全面开工,其他各项任务在年底前完成。一是要落实项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明确开工时间节点,抓紧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办理项目前期审批手续,确保项目早开工、早见效。二是要按规定渠道足额落实资金,严格执行保障性安居工程税费、信贷支持政策,用足用好棚改专项债券。各级财政部门负责本地区公租房小区智能化改造资金筹集。三是要把好棚改范围和标准,坚持棚改“六个严禁”要求。四是要按月或季度发放租赁补贴,确保在12月底前完成。
附件:1.三明市2022年住房保障工作计划分解表
2.三明市2022年棚改和公租房项目清单表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明市财政局
2022年4月22日
省政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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