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云霄县已配租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减免申请的公告

日期:2022-11-28 08:59 来源:漳州市住建局 浏览量:{{ pvCount }}

  根据《云霄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霄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和<云霄县保障性住房回购和上市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政综规〔2022〕2号)的规定,为做好云霄县已配租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减免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租金减免申请 

  (一)租金减免对象 

   本次租金减免申请对象为已配租在云霄县宝山佳苑、西河路8号、和平路89号、滨江北苑、尚都花园、和田佳苑等公共租赁住房且符合以下条件的租户。 

  (二)租金减免申请条件 

  1.租金全免类。民政部门认定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社会孤儿;年满60周岁以上孤寡老人家庭;二级及以上等级残疾家庭;残疾军人、烈属家庭;身患恶性肿瘤、急性白血病、尿毒症(含尿毒症门诊透析治疗)、先天性心脏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等重大疾病人员家庭;原承租人及共同申请人已过世,未缴齐租金又确实无法追缴家庭。 

  2.租金减半类,三级及以下等级残疾家庭。 

  二、租金减免工作有关事项 

  1.申请人应据实填写申请表并备齐相关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 

  2.收到申请材料后,云霄县将开展核查工作,并及时将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公告。 

  3.请符合上述条件的对象抓紧办理租金减免申请手续,逾期未申请的,将视为自动放弃。 

  三、申请表格领取、受理时间、地点 

  1.表格领取:在规定期限内到云霄县云陵镇云平路28号(保障办)领取或在云霄县政府网站下载打印,一式两份。 

  2.《云霄县已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家庭租金减免申请表》及需提供的佐证材料。 

  3.受理时间:2022年11月21日至2022年12月20日。以上收件时间均指定法定工作日,节假日期间不安排收件,收件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附件:《2023年度云霄县已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家庭租金减免申请表》 

    

    

  云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云霄县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1月15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