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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云霄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霄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和<云霄县保障性住房回购和上市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政综规〔2022〕2号)的规定,为做好云霄县已配租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减免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租金减免申请
(一)租金减免对象
本次租金减免申请对象为已配租在云霄县宝山佳苑、西河路8号、和平路89号、滨江北苑、尚都花园、和田佳苑等公共租赁住房且符合以下条件的租户。
(二)租金减免申请条件
1.租金全免类。民政部门认定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社会孤儿;年满60周岁以上孤寡老人家庭;二级及以上等级残疾家庭;残疾军人、烈属家庭;身患恶性肿瘤、急性白血病、尿毒症(含尿毒症门诊透析治疗)、先天性心脏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等重大疾病人员家庭;原承租人及共同申请人已过世,未缴齐租金又确实无法追缴家庭。
2.租金减半类,三级及以下等级残疾家庭。
二、租金减免工作有关事项
1.申请人应据实填写申请表并备齐相关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
2.收到申请材料后,云霄县将开展核查工作,并及时将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公告。
3.请符合上述条件的对象抓紧办理租金减免申请手续,逾期未申请的,将视为自动放弃。
三、申请表格领取、受理时间、地点
1.表格领取:在规定期限内到云霄县云陵镇云平路28号(保障办)领取或在云霄县政府网站下载打印,一式两份。
2.《云霄县已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家庭租金减免申请表》及需提供的佐证材料。
3.受理时间:2022年11月21日至2022年12月20日。以上收件时间均指定法定工作日,节假日期间不安排收件,收件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附件:《2023年度云霄县已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家庭租金减免申请表》
云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云霄县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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