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6年第一季度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展情况的通报

日期:2016-04-11 09:16 来源: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浏览量:{{ pvCount }}
各设区市建设局、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

  今年国家下达我省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为新开工各类棚户区改造项目12.5万套,基本建成5.96万套,现将第一季度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完成投资情况

  截止3月底(下同),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累计完成投资106.12亿元,占年度计划投资的30.17%,其中保障性住房完成投资4.95亿元,各类棚户区改造完成投资101.17亿元。

  二、开工情况

  全省新开工各类棚户区改造项目43649套,占全省目标任务的34.92%,其中,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12213户,占棚户区改造开工数的27.98%。开工率较高的是福州市63.49%、厦门市42.89%、南平市40.87%;货币化安置比例较高的是龙岩市96.71%、三明市51.22%、漳州市38.66%、福州市34.69%

  三、基本建成情况

  全省基本建成保障性安居工程41373套(含结转续建项目),占全省目标任务的69.37%。全省历年来累计开工保障性安居工程106.12万套,累计基本建成75.86万套,累计基本建成率73.58%,累计基本建成率较高的是三明市88.92%、漳州市82.22%、南平市81.13%

  四、配租配售情况

  全省历年来累计开工各类保障性住房591199套,累计竣工422856套,已配租配售365461套,历年来累计配租配售率61.82%,其中配租率较高的是漳州市80.01%、三明市79.02%、南平市75.87%

  五、存在问题

  一是部分地市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比例较低,其中,厦门、泉州、宁德今年尚未实施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二是部分地市项目进展情况较慢,项目未能及时竣工交付使用,历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累计基本建成率较低,如平潭仅39.74%、厦门市59.93%、莆田市67.68%;三是部分地市保障性住房配租率较低,如平潭47.95%、莆田市59.58%、福州市63.27%、宁德市63.91%

  六、下一步工作

  一要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各地要按照今年开工进度快于去年的要求,对今年棚改项目作出部署安排,确保9月底前全面开工。二要提高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基本建成率,各地要加大工作力度,对历年尚未竣工项目进行梳理,逐个项目明确基本建成、竣工时限,加快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进度,确保项目尽快交付使用;三要进一步提高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比例,力争达到50%四要加快保障性住房配租配售步伐,尤其是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要结合当地实际,扩大保障范围,适当放宽户籍、住房、财产和收入等准入条件,降低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有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门槛,提高配租率;五要加快审计整改工作,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落实到位。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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