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2016年4月份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展情况的通报

日期:2016-05-06 09:12 来源: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浏览量:{{ pvCount }}
 各设区市建设局、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

  今年国家下达我省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为新开工各类棚户区改造项目12.5万套,基本建成5.96万套,现将4月份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完成投资情况

  截止4月底(下同),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累计完成投资137.6亿元,占年度计划投资的39.12%,其中保障性住房完成投资7.32亿元,各类棚户区改造完成投资130.28亿元。

  二、开工情况

  全省新开工各类棚户区改造项目49206套,占全省目标任务的39.36%,其中,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12967户,占棚户区改造开工数的26.35%。开工率较高的是福州市63.49%、南平市55.67%、厦门市43.92%、三明市43.68%;货币化安置比例较高的是龙岩市75.14%、三明市40%、漳州市36.76%、福州市34.69%

  三、基本建成情况

  全省基本建成保障性安居工程54975套,占全省目标任务的92.17%。全省历年来累计开工保障性安居工程103.84万套,累计基本建成80.39万套,累计基本建成率77.42%,累计基本建成率较高的是三明市88.22%、厦门市87.55%、漳州市81.29%、宁德市80.9%

  四、配租配售情况

  全省历年来累计开工各类保障性住房592084套,累计竣工441505套,已配租配售429689套,历年来累计配租配售率72.57%,其中配租率较高的是三明市84.15%、厦门市79.83%、漳州市78.83%

  五、存在问题

  一是部分地市项目前期进展偏慢,开工率较低,如平潭尚未开工、宁德市18.39%、龙岩市29.14%、莆田市30.11%、漳州市32.62%;二是部分地市货币化安置比例较低,其中,厦门、泉州、宁德、平潭今年尚未实施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三是部分地市项目进展情况较慢,项目未能及时竣工交付使用,历年累计基本建成率较低,如平潭仅58.63%、莆田市66.82%、福州市72.53%;四是部分地市保障性住房配租率较低,如平潭47.95%、福州市63.8%、宁德市67.11%

  六、下一步工作

  一要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各地要按照今年开工进度快于去年的要求,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加快完成项目前期工作,确保6月底前时间过半、任务过半,9月底前全面开工;二要提前谋划2017年棚户区改造项目,改造目标任务、项目清单请于515日前报送我厅;三要提高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比例,各地要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适当提高货币化安置补偿标准,引导被征迁居民选择货币化安置,制定棚改货币化安置目标,分解到市、县,落实到具体项目。四要做好保障房配置网上公开工作,要按照《福建省2016年权力运行网上公开工作要点》(闽纪〔201619号)要求,抓紧出台保障房网上公开管理办法,明确各审核部门职责,明确超时限办理、红灯预警的考评、倒查、问责机制,制定防范预案,有效控制红灯数量。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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