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2016年5月份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展情况的通报

日期:2016-06-08 09:36 来源: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浏览量:{{ pvCount }}
各设区市建设局、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

  今年国家下达我省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为新开工各类棚户区改造项目12.5万套,基本建成5.96万套,现将5月份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完成投资情况

  截止5月底(下同),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累计完成投资185.4亿元,占年度计划投资的52.72%,其中保障性住房完成投资7.47亿元,各类棚户区改造完成投资177.97亿元。

  二、开工情况

  全省新开工各类棚户区改造项目53852套,占全省目标任务的43.08%,其中,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15683户,占棚户区改造开工数的29.12%。开工率较高的是福州市63.49%、南平市55.67%、龙岩市49.56%、三明市49.38%;货币化安置比例较高的是龙岩市54.77%、漳州市36.33%、福州市34.69%、三明市34.09%

  三、基本建成情况

  全省基本建成保障性安居工程64992套,占全省目标任务的108.97%,已提前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目标任务。全省历年来累计开工保障性安居工程104.03万套,累计基本建成82.42万套,累计基本建成率79.22%,累计基本建成率较高的是三明市88.34%、厦门市87.25%、宁德市85.82%

  四、配租配售情况

  全省历年来累计开工各类保障性住房592084套,累计竣工441898套,已配租配售435281套,历年来累计配租配售率73.52%,其中配租率较高的是三明市84.3%、漳州市82.71%、厦门市81.36%

  五、存在问题

  一是部分地市项目前期进展偏慢,开工率较低,如平潭尚未开工、宁德市21.6%、莆田市30.11%、漳州市33.72%、泉州市37.17%;二是部分地市货币化安置比例较低,其中,厦门、宁德、平潭今年尚未实施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三是部分地市项目进展情况较慢,项目未能及时竣工交付使用,历年累计基本建成率较低,如莆田市66.82%、平潭仅68.74%、龙岩市73.77%、福州市75.72%;四是部分地市保障性住房配租率较低,如平潭47.95%、福州市63.87%、莆田市70.33%、宁德市71.59%

  六、下一步工作

  一要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尤其是平潭、宁德市、莆田市、漳州市、泉州市要制定工作方案,倒排工期,确保6月底前时间过半、任务过半,9月底前全面开工;二要落实2017年棚户区改造计划与项目,要按照不低于2016年棚改计划落实,并将计划落实到具体项目,编制项目清单;三要提高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比例,各地要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适当提高货币化安置补偿标准,引导被征迁居民选择货币化安置,制定棚改货币化安置目标,分解到市、县,落实到具体项目。四要做好保障房配置网上公开工作,要按照《福建省2016年权力运行网上公开工作要点》(闽纪〔201619号)要求,抓紧出台保障房网上公开管理办法,明确各审核部门职责,明确超时限办理、红灯预警的考评、倒查、问责机制,制定防范预案,有效控制红灯数量。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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