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6年6月份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展情况的通报

日期:2016-07-14 11:32 来源: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浏览量:{{ pvCount }}

各设区市建设局、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 

  今年国家下达我省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为新开工各类棚户区改造项目12.5万套,基本建成5.96万套,现将6月份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完成投资情况 

  截至6月底(下同),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累计完成投资244.35亿元,占年度计划投资的69.47%,其中保障性住房完成投资22.86亿元,各类棚户区改造完成投资221.49亿元。 

  二、开工情况 

  全省新开工各类棚户区改造项目70250套,占全省目标任务的56.2%,其中,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19284户,占棚户区改造开工数的27.45%。开工率较高的是福州市69.37%、厦门市65.28%、泉州市60.12%;货币化安置比例较高的是龙岩市44.96%、漳州市40.16%、三明市34.39% 

  三、基本建成情况 

  全省基本建成保障性安居工程74083套,占全省目标任务的124.22%,已提前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目标任务。全省历年来累计开工保障性安居工程105.99万套,累计基本建成83.29万套,累计基本建成率78.59%,累计基本建成率较高的是三明市88.38%、厦门市86.3%、宁德市84.24% 

  四、配租配售情况 

  全省历年来累计开工各类保障性住房592031套,累计竣工456420套,已配租配售439576套,历年来累计配租配售率74.25%,其中配租率较高的是三明市84.3%、漳州市83.55%、厦门市81.98% 

  五、存在问题 

  一是部分地市项目前期进展偏慢,开工率较低,未按时序要求6月底前时间过半、任务过半,如平潭尚未开工、宁德市37.84%、漳州市44.35%;二是部分地市货币化安置比例较低,其中,宁德、平潭今年尚未实施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三是部分地市项目进展情况较慢,项目未能及时竣工交付使用,历年累计基本建成率较低,如莆田市61.13%、平潭68.74%;四是部分地市保障性住房配租率较低,如平潭47.95%、福州市65% 

  六、下一步工作 

  一要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尤其是平潭、宁德市、漳州市要制定工作方案,倒排工期,确保9月底前全面开工,我厅拟于近期结合住建部专项巡查,开展全省棚改和公租房专项巡查工作,将对2016年棚改计划完成情况较慢的市、县进行约谈,全省通报,对未按时间要求完成年度计划的市、县,我厅将提交省效能办一季一督查,列入效能考核;二要落实2017年棚户区改造计划与项目,要按照不低于2016年棚改计划落实,并将计划落实到具体项目,编制项目清单;三要提高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比例,各地要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适当提高货币化安置补偿标准,引导被征迁居民选择货币化安置,制定棚改货币化安置目标,分解到市、县,落实到具体项目。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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