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6年7月份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展情况的通报

日期:2016-08-11 11:15 来源: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浏览量:{{ pvCount }}
 各设区市建设局、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

  今年国家下达我省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为新开工各类棚户区改造项目12.5万套,基本建成5.96万套,现将7月份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完成投资情况

  截止7月底(下同),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累计完成投资264.52亿元,占年度计划投资的75.21%,其中保障性住房完成投资25.13亿元,各类棚户区改造完成投资239.39亿元。

  二、开工情况

  全省新开工各类棚户区改造项目75900套,占全省目标任务的60.72%,其中,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23076户,占棚户区改造开工数的30.4%。开工率较高的是福州市76.31%、厦门市74.29%;货币化安置比例较高的是龙岩市43.06%、漳州市42.29%、三明市35.95%

  三、基本建成情况

  全省基本建成保障性安居工程77848套,占全省目标任务的130.53%,已提前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目标任务。全省历年来累计开工保障性安居工程106.46万套,累计基本建成83.67万套,累计基本建成率78.59%,累计基本建成率较高的是三明市88.76%、厦门市85.78%、宁德市84.11%

  四、配租配售情况

  全省历年来累计开工各类保障性住房592067套,累计竣工458105套,已配租配售441731套,历年来累计配租配售率74.61%,其中配租率较高的是三明市86.1%、漳州市83.55%、厦门市81.93%

  五、存在问题

  一是部分地市项目前期进展偏慢,开工率较低,如平潭尚未开工、宁德市45.42%、漳州市46.33%;二是部分地市货币化安置比例较低,其中,平潭今年尚未实施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宁德货币化安置比例仅0.79%、南平仅1.4%;三是部分地市项目进展情况较慢,项目未能及时竣工交付使用,历年累计基本建成率较低,如莆田市61.32%、平潭68.74%;四是部分地市保障性住房配租率较低,如平潭47.95%、福州市65%

  六、下一步工作

  一要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尤其是平潭、宁德市、漳州市,对尚未开工项目要逐个分析未开工原因,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对本轮全省棚改和公租房专项巡查工作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高度重视,及时整改,确保9月底前全面开工。二要落实2017年棚户区改造计划与项目,要按照不低于2016年棚改计划落实,并将计划落实到具体项目,编制项目清单。三要提高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比例,各地要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适当提高货币化安置补偿标准,引导被征迁居民选择货币化安置,制定棚改货币化安置目标,分解到市、县,落实到具体项目。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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