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2016年8月份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展情况的通报

日期:2016-09-12 16:33 来源: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浏览量:{{ pvCount }}

各设区市建设局、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

  今年国家下达我省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为新开工各类棚户区改造项目12.5万套,基本建成5.96万套,现将8月份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完成投资情况

  截止8月底(下同),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累计完成投资305.83亿元,占年度计划投资的86.95%,其中保障性住房完成投资26.83亿元,各类棚户区改造完成投资279亿元。

  二、开工情况

  全省新开工各类棚户区改造项目92769套,占全省目标任务的74.22%,其中,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28153户,占棚户区改造开工数的30.35%。开工率较高的是厦门市100.89%、南平市95%、龙岩市86.1%;货币化安置比例较高的是三明市43.65%、厦门市42.78%、漳州市38.93%

  三、基本建成情况

  全省基本建成保障性安居工程99261套,占全省目标任务的166.4%,已提前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目标任务。全省历年来累计开工保障性安居工程108.12万套,累计基本建成86.47万套,累计基本建成率79.98%,累计基本建成率较高的是三明市88.65%、厦门市84.28%、宁德市83.58%

  四、配租配售情况

  全省历年来累计开工各类保障性住房592087套,累计竣工460163套,已配租配售443893套,历年来累计配租配售率74.97%,其中配租率较高的是三明市89.21%、漳州市83.8%、厦门市81.77%

  五、存在问题

  一是部分地市项目前期进展偏慢,开工率较低,如平潭尚未开工、漳州市52.93%、宁德市57.21%;二是部分地市货币化安置比例较低,其中,平潭今年尚未实施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宁德货币化安置比例仅0.63%;三是部分地市项目进展情况较慢,项目未能及时竣工交付使用,历年累计基本建成率较低,如莆田市65.16%、平潭68.74%;四是部分地市保障性住房配租率较低,如平潭47.95%、福州市65%、莆田市68%

  六、下一步工作

  日前,我厅以闽建办住〔201621号文对全省棚改和公租房专项巡查情况进行通报,并将巡查情况向省政府做了专题汇报,824日省政府下发了内部明电《关于切实加快棚户区改造进度的通知》(闽政办发明电201686号),要求强力推进棚改项目进度。各地要认真贯彻文件精神,高度重视棚改工作,一要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对未开工项目,要列入重点跟踪项目,逐一制定方案,明确时间节点、明确责任部门与责任人,倒排工期,加快进度,确保今年9月底前全面开工建设;二要建立周报制度,按时填报未开工的棚改项目周报度,每周五上午下班前及时报送省住建厅;三要落实目标责任,梳理所辖市县责任目标完成情况,于925日前报送9月底无法如期完成棚改年度目标任务的市、县名单,我厅将予以通报批评,并报送省效能办,列入年度绩效考核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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