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2016年9月份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展情况的通报

日期:2016-10-08 17:03 来源: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浏览量:{{ pvCount }}
各设区市建设局、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

  今年国家下达我省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为新开工各类棚户区改造项目12.5万套,基本建成5.96万套。针对7月份以来我省棚改进度滞后问题,省政府高度重视,于伟国省长、洪捷序副省长分别提出了明确要求,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快棚户区改造进度的通知》(闽政办发明电201686号);省住建厅龚友群厅长专门给进度滞后的设区市市长写信,并与各设区市政府逐个对接项目,同时,建立了棚改进度周报制度。各地立即行动,攻坚克难、狠抓落实、推进进度。截至9月底,全省已提前超额完成了国家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现将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完成投资情况

  截止9月底(下同),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累计完成投资408.22亿元,占年度计划投资的126.88%,其中保障性住房完成投资28.36亿元,各类棚户区改造完成投资379.86亿元。

  二、开工情况

  全省新开工各类棚户区改造项目130459套,占全省目标任务的104.37%,其中,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37055户,占棚户区改造开工数的28.4%(按面积计算比例为52.8%)。货币化安置比例较高的是福州市44.24%、厦门市42.78%、三明市39.16%

  三、基本建成情况

  全省基本建成保障性安居工程117001套,占全省目标任务的196.2%。全省历年来累计开工保障性安居工程112万套,累计基本建成88.29万套,累计基本建成率78.83%,累计基本建成率较高的是厦门市87.11%、三明市86.91%、南平市82.38%

  四、配租配售情况

  全省历年来累计开工各类保障性住房591506套,累计竣工476195套,已配租配售472420套,历年来累计配租配售率79.87%,其中配租率较高的是三明市88.85%、厦门市84.81%、漳州市83.89%

  五、存在问题

  一是部分地市货币化安置比例较低,其中,平潭今年尚未实施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宁德货币化安置比例仅0.54%;二是部分地市项目进展情况较慢,项目未能及时竣工交付使用,历年累计基本建成率较低,如平潭58.63%、莆田市61.71%、龙岩市68.89%;三是部分地市保障性住房配租率较低,如平潭47.95%、莆田市68%

  六、下一步工作

  日前,国务院开展第三次大督查,对我省棚改进展情况和公租房分配管理情况进行督查,各地要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到位,并以此为契机,强化制度建设,规范建设管理行为。一要加快在建项目进度,对列入2016年目标责任的项目,要固化项目清单,督促加快进度,尤其是对第三季度调整的项目,要重点跟踪。二要加快落实2017年棚改计划和项目,编制项目清单,及时上报省厅,抓紧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并将部分条件成熟的项目在第四季度提前开工。要加快公租房分配步伐,尤其是对审计发现的基础设施配套不到位导致空置、已竣工空置超过一年的公租房项目,要逐个项目落实整改;对列入国务院第三次大督查重点挂牌督办的项目,年内务必要整改到位,省政府督查室、省住建厅将按要求重点跟踪督办。四提高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将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与有效化解库存商品房相结合,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适当提高货币化安置补偿标准,引导被征迁居民选择货币化安置。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6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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