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公开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信息有关事项的通知

日期:2011-06-15 10:21 来源:福建省住房保障信息网 浏览量:{{ pvCount }}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城乡建设交通委,天津、重庆市国土资源房屋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做好公开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信息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部门要按照《关于公开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信息的通知》(建保〔2011〕64号)要求,指导和督促各市县于6月底前公开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建设计划,以及已开工项目、已竣工项目信息。

  二、6月30日前,各省(区、市)要向我司提交本辖区内各市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信息公开进展情况的书面报告。

  三、各地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问题与建议,请及时告我司。

  联系人及电话:刘李峰5893422058944746(传真)

                                                              二○一一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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