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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建房〔2020〕35号
各县(区、管委会)住建局、财政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住房保障体系,加快转变住房保障方式,扩大住房保障范围,多渠道保障住房困难家庭,缓解中低收入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外来务工(进城务工)等人群的过渡性居住问题,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工作的指导意见》(建保〔2016〕281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工作的实施意见》(闽建住〔2017〕10号)等相关规定,制定了《莆田市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实施意见(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莆田市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实施意见(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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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莆田市财政局
2020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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