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全国建筑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的紧急通知

日期:2010-01-27 00:00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文号: 闽建电〔2006〕34号 浏览量:{{ pvCount }}

各设区市建设局: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国建筑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建办质电[2010]6号),定于2010年1月29日下午15:00召开全国建筑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为做好参加会议的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通报当前全国建筑安全生产形势,表扬好的地区,通报安全生产工作不到位的地方及典型事故案例,提出2010年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要求。
  二、会议时间、地点
  (一)会议时间:2010年1月29日下午15:00。
  (二)会议地点及组织工作
  省设立分会场,地点为省电信公司信息广场三楼(福州市东街7号),各设区市和县(市)设立分会场。福州市(含五区)在省分会场参会,由福州市建设局负责召集有关人员参加会议。
  三、参加会议人员
  1、各市、县、区建设局有关负责同志及相关部门同志。
  2、各设区市所在地一级以上(含一级)施工总承包企业、各县(市)所在地二级以上(含二级)施工总承包企业主要负责人。
  四、有关要求
  1、我省贯彻全国建筑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将结合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一并部署。
  2、请各设区市建设局负责设区市分会场的设置,组织召集本设区市有关人员参加会议,并负责通知本地区县(市、区)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各县、市建设局负责本县、市分会场的设置,组织召集本地区有关人员参加会议。
  3、各市、县建设局要切实做好本地区分会场的组织、协调工作,保证参会人数,组织参会人员提前于14:45分进场,保持良好会场秩序。
  4、请各设区市建设局确定一位领导作为会议联系人,于1月28日下午下班前将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本地区分会场和参加会议人员情况报送省厅工程处(具体详见附件)。
联系人:韩小刚,联系电话:0591-87614202,传真:0591-87614739。
  附件:参加会议人员回执表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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